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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执法,是指为了消防监督管理的行政目的,消防救援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做出公正、适当的消防监督具体行政行为。我国消防行政执法的适用范围较广,但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其原因主要是消防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消防行政执法权的行使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就对新形势下消防执法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消防执法;执法监督;消防体制;消防法制化
一、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的法律法规与消防执法改革进度不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过几次修正案后,还不完善,同时配套的消防法律法规仍沿用改制前公安部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工作中,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基层监督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责任划分不清,导致各部门工作职责交叉,尤其是消防部门脱离公安系统后,部分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开始从“可以”二字做文章,放松小场所的日常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的审核、验收职能划转住建部门,新验收工程脱离消防救援部门的视线,将无法有效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名单,容易漏管。
(二)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幅度较大
消防执法主体在执法实施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能够有效的提高执法工作的工作效率,避免教条主义。但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如果扩大自由裁量权而不加以约束,就會导致执法的不公平和不科学化。比如《消防法》的一些规定了“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对客体的处罚就需由执法主体的主观判断来决定,而不是通过具体的处罚划分,不能从根本上找出执法对象行为的细微差别。
(三)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缺乏监督机制
在具体消防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不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还有一些执法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知识的缺陷,对消防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对单位及建筑火灾隐患问题没有严格的排查,对其引发的后果认识不足忽视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发生的原因。此外,在消防法制审核管理上也存在问题。一是受编制体制影响,大多消防大队执法人数仅为3到5人,存在既当主责承办人,又当法制审核员的实际情况,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形容易使得法制审核 “走过场”,这些都是消防执法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而导致执法工作存在严重的漏洞,不利于消防执法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发展。
二、完善我国消防行政执法的对策
(一)制定并完善的消防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一是加快制定一些涉外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使之与国际规则接轨。同时,针对近年来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多发,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制定应符合各行业发展特点,符合可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和加强这些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是在消防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应事先尽可能准确地设定行政裁决的程度。立法不完善是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重要因素,可以说行政执法裁量空间过大是立法层面的不完善导致的,在消防法律法规制定中没有对具体实践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导致执法过程中易出现主管判断,导致执法裁量幅度受到执法主体主观因素的影响,在实践执法中如果消防机构在这一立法范围内有足够执法发挥空间,
(二)消防执法行政程序和权限的严格化
1、强化消防行政相对人义务和权利
一是在执法过程中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性,能够体现出对人民负责,同时对于执法主体的执法权实施的公平和公正性也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管理义务,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进行归档检查,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的预警机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监督检查等。在消防执法方面,除实行改革后的执法体制外,还建立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消防执法的配合义务。二是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损害的,当地政府应当按消防行政赔偿相关制度规定对其产生的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消防制度改革后特别重视消防行政相对人与消防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强化消防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
一是强化消防应急效率,尝试分散消防执法权力,简化消防执法繁琐的程序,从而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程序约束,必须在消防法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设计详细合理的程序规范。例如在行政处罚措施上,要加强梯度、比例、参数的科学设置,有效的解决消防执法处罚范围过宽、行政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问题。
(三)提高消防执法主体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
首先,要培养消防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执法主体必须按程序办案,对消防执法主体进行教育和培训,追究执法人员无视程序的过错,从而保证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公平公正性,使消防执法更加的规范化。其次,加强执法主体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其次,要重视消防执法主体的教育和培训。因此,要在执法过程中掌握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执法部门可以定期为执法人员开设法律教育课程,并利用课程的专业知识对消防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能力恐慌是困扰基层执法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要采通过多种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最后,提高消防执法主体的服务意识和树立科学的执法理念。消防执法主体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执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人民服务。消防执法部门必须培养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强调消防“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及“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四)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1、要强化消防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
一方面,消防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执法程序的各个环节予以高度关注并严格执法。另一方面,建立消防执法人员的相互监督机制,消防执法部门负责人可以及通过制定完善的消防内部绩效考核制定,制定科学的考核目标和考核内容。
2、加强消防执法的外部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主要来自公众、媒体的监督。消防执法工作在公众的注视下完成,有很多与公众接触的机会,公众可以对消防执法过程中的出现的执法不规范以及执法人员的腐败行为向消防部门举报。二是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平台及时监督纠错。消防部门可通过建立网络监督平台,对消防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细心接受公众对执法工作的反馈,公众也可以利用微博等新型网络监督平台,对消防执法的过错提出建议。此外,媒体要敢于披露和报道消防执法失误和不规范的行为。
总之,消防机构作为一支国家火灾防控、应急救援的特殊力量,只有不断地对消防工作进行探索、实践,切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精湛的业务技能,高度的责任心,促进我国消防事业早日进入科学、规范、高效运作的时代,充分发挥消防执法在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中应有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参考文献
[1]江田汉, 孙庆云, 郭再富,等. 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研究与 应用[J].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20, 016(003):183-188.
[2]李湖生. 新体制下我国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改革问题探讨[J].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9(11).
[3]罗丽, 代海军. 中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1).
作者简介:毛丽娜(1981-),女,山西河津人,运城消防救援支队城南消防大队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关键词:消防执法;执法监督;消防体制;消防法制化
一、消防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的法律法规与消防执法改革进度不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过几次修正案后,还不完善,同时配套的消防法律法规仍沿用改制前公安部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工作中,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基层监督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责任划分不清,导致各部门工作职责交叉,尤其是消防部门脱离公安系统后,部分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开始从“可以”二字做文章,放松小场所的日常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的审核、验收职能划转住建部门,新验收工程脱离消防救援部门的视线,将无法有效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名单,容易漏管。
(二)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幅度较大
消防执法主体在执法实施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能够有效的提高执法工作的工作效率,避免教条主义。但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如果扩大自由裁量权而不加以约束,就會导致执法的不公平和不科学化。比如《消防法》的一些规定了“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对客体的处罚就需由执法主体的主观判断来决定,而不是通过具体的处罚划分,不能从根本上找出执法对象行为的细微差别。
(三)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缺乏监督机制
在具体消防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不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和要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还有一些执法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知识的缺陷,对消防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对单位及建筑火灾隐患问题没有严格的排查,对其引发的后果认识不足忽视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发生的原因。此外,在消防法制审核管理上也存在问题。一是受编制体制影响,大多消防大队执法人数仅为3到5人,存在既当主责承办人,又当法制审核员的实际情况,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形容易使得法制审核 “走过场”,这些都是消防执法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而导致执法工作存在严重的漏洞,不利于消防执法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发展。
二、完善我国消防行政执法的对策
(一)制定并完善的消防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一是加快制定一些涉外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使之与国际规则接轨。同时,针对近年来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多发,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制定应符合各行业发展特点,符合可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和加强这些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是在消防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应事先尽可能准确地设定行政裁决的程度。立法不完善是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重要因素,可以说行政执法裁量空间过大是立法层面的不完善导致的,在消防法律法规制定中没有对具体实践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导致执法过程中易出现主管判断,导致执法裁量幅度受到执法主体主观因素的影响,在实践执法中如果消防机构在这一立法范围内有足够执法发挥空间,
(二)消防执法行政程序和权限的严格化
1、强化消防行政相对人义务和权利
一是在执法过程中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性,能够体现出对人民负责,同时对于执法主体的执法权实施的公平和公正性也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管理义务,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进行归档检查,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的预警机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监督检查等。在消防执法方面,除实行改革后的执法体制外,还建立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消防执法的配合义务。二是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损害的,当地政府应当按消防行政赔偿相关制度规定对其产生的直接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消防制度改革后特别重视消防行政相对人与消防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强化消防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
一是强化消防应急效率,尝试分散消防执法权力,简化消防执法繁琐的程序,从而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程序约束,必须在消防法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设计详细合理的程序规范。例如在行政处罚措施上,要加强梯度、比例、参数的科学设置,有效的解决消防执法处罚范围过宽、行政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问题。
(三)提高消防执法主体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
首先,要培养消防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执法主体必须按程序办案,对消防执法主体进行教育和培训,追究执法人员无视程序的过错,从而保证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公平公正性,使消防执法更加的规范化。其次,加强执法主体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其次,要重视消防执法主体的教育和培训。因此,要在执法过程中掌握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执法部门可以定期为执法人员开设法律教育课程,并利用课程的专业知识对消防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能力恐慌是困扰基层执法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要采通过多种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最后,提高消防执法主体的服务意识和树立科学的执法理念。消防执法主体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执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人民服务。消防执法部门必须培养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强调消防“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及“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四)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1、要强化消防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
一方面,消防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执法程序的各个环节予以高度关注并严格执法。另一方面,建立消防执法人员的相互监督机制,消防执法部门负责人可以及通过制定完善的消防内部绩效考核制定,制定科学的考核目标和考核内容。
2、加强消防执法的外部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主要来自公众、媒体的监督。消防执法工作在公众的注视下完成,有很多与公众接触的机会,公众可以对消防执法过程中的出现的执法不规范以及执法人员的腐败行为向消防部门举报。二是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平台及时监督纠错。消防部门可通过建立网络监督平台,对消防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细心接受公众对执法工作的反馈,公众也可以利用微博等新型网络监督平台,对消防执法的过错提出建议。此外,媒体要敢于披露和报道消防执法失误和不规范的行为。
总之,消防机构作为一支国家火灾防控、应急救援的特殊力量,只有不断地对消防工作进行探索、实践,切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精湛的业务技能,高度的责任心,促进我国消防事业早日进入科学、规范、高效运作的时代,充分发挥消防执法在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建设中应有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消防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参考文献
[1]江田汉, 孙庆云, 郭再富,等. 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研究与 应用[J].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20, 016(003):183-188.
[2]李湖生. 新体制下我国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改革问题探讨[J].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9(11).
[3]罗丽, 代海军. 中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1).
作者简介:毛丽娜(1981-),女,山西河津人,运城消防救援支队城南消防大队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