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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6月21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我国的新破产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在新破产法的立法与审议过程中,人们对一些重要社会政策性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观点,其中意见较为集中的有三个,即如何确定破产法的调整范围、政策性破产的存废和劳动债权的保护,本文主要就前两方面分别予以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