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何时如愿上路?

来源 :心事·教育策划与管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firs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这一年在中国教育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教育经费占GDP4%得以实现、异地高考出台、学前儿童教育指南发布……一系列有关教育界的事情,让人们看到教育正向人们满意的方向起步。但也有一些不该被遗忘的悲剧,在警示着我们,切勿重蹈覆辙。我们不能忘记那些在校车事故中逝去的一个个生命,校车安全的呼声在2012年尤为地强烈。
  2012年3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要求校车通行优先;4月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发布,从国务院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来,政策缓冲期已经过去了半年多。全国各地校车是否已经如愿上路?
  校车安全细则“难产”,何时过“过渡期限”?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各地都纷纷表示,要尽快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半年过去了,这些省区市的政策制定情况如何?据统计,仍停留在“近期将尽快出台政策”的省区市,占绝大多数。
  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正定县发生20死44伤的幼儿园校车事故,震惊全国。目前,甘肃省发布了校车安全实施细则办法草案,但还在征求意见阶段。
  同样在征求意见阶段的有黑龙江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人员表示:“第一轮的各部门意见已经收集完成,正在整理。接下来要根据教育部安全研讨会的最新情况,进行调整,预计实施意见将在11月发布。”
  调查显示,江苏、江西、吉林、广西四省区出台了针对校车的工作意见,但未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吉林省教育厅有关人员表示,去年9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今年也发布了通知,现在还在摸索阶段,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准备再出一个实施细则。
  而校车制造厂家则表示,之所以这么多新校车上不了牌照,主要是因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地方层面受到了阻碍。对于当前的校车困境,有民办学校校长不解:“为校车办个正式‘身份’,怎么就那么困难?”
  目前,已颁布较细实施办法的,仅有上海、重庆、青海、浙江4个省、直辖市。重庆市、上海市、浙江省规定了非专用校车过渡期。上海规定为1年,重庆、浙江规定为3年。比如重庆市规定,使用过渡期是“从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尽快更换非专用校车,过渡期后,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诸多省级细则未出台的市、县,则面临无奈。如广东省肇庆市的细则不得不说:“目前,在省政府没有明确过渡期限的前提下,为避免在实施《校车条例》的过程中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允许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公安部门在核发校车标牌时应注明‘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限内使用’。”
  争论中的校车标准
  2011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就《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已于2012年1月8日结束,进入审查阶段。
  新校车标准由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以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修订。郑州宇通客车成了新校车标准的执笔人,主张移植美国校车的“长鼻头”校车,但是很多客车生产企业认为照搬美国标准并不适合中国国情,宇通客车意在抬高校车生产标准,从而打压竞争对手。
  新校车标准草案的执笔人郑州宇通,是全球最大的客车生产基地,也是国内较早涉足校车生产的企业之一,其在校车生产方面有很多优势。但是由行业大佬来起草国家标准,还是难以服众。宇通所倡导的标准很多是以美国标准为参考,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将标准拔得太高,会大大增加成本,这会阻碍其发展。
  据黄海客车相关负责人介绍,黄海客车也曾作为校车生产企业代表参与了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会。对于“宇通标准”,只是作为代表参与标准的起草,从安全的角度来讲,为校车制定高标准无可厚非,即使宇通提高标准,对于像黄海这样有技术储备的企业来说,开发出符合高标准的校车并没有太大难度。
  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校车的高标准导致生产校车厂家要增加两到三成的生产成本,有企业担心,过高的校车价格既阻碍校车的推广普及速度,也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从国内用车的实际情况来看,意见稿内容中很多指标远远超出国内校车的实际需求。五洲龙校车负责人表示,如车厢地板的加厚、爬坡度的增加、校车8年的报废年限,以及对缓速器使用的要求等等,这些并不是必须的,强制性的增加只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尽管缓速器可以令校车减速或下坡时更平稳,减少使用刹车而造成的磨损和发热,但是缓速器的成本并不低廉,对于大多数城市校车而言,实际作用并不明显。校车的标准设计还是应该贴近中国的实际需求,让更多孩子能够坐匕校车。
  校车厚账本,谁来埋单?
  为何各地校车难以如愿上路,究其原因,经济账难算,可以说是一大痼疾。
  目前,由于校车的销售、运营价格较高,部分地区的学校无力承担购买以及使用校车的费用,加上相关部门的资金投入不足,严重限制了校车的发展。
  据悉,我国现行的专用校车税费相对较高,包括了17%增值税、5%营业税和10%的购置税。以一辆价格为20万元的校车为例,上述3大税种总共便要缴纳6.4万元。
  为此,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对学生居住分散,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农村地区,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在浙江省,校车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除了学生家长需要承担的正常乘车费用”,校车的后期维护费用也由政府承担。为此,浙江省财政还设立专项奖励性补助,每年花1个亿来保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
  校车究竟有多费钱?据浙江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管理处处长潘伟川估算,如果采用购买专业校车的方式,浙江省需要1万多辆校车。按每辆车20万元计算,购买费用将达到20亿元。此外,每辆校车每年的运营成本约为8到10万元。这样算来,每年全省校车的运营成本将达到8亿元之多。
  正规校车与整天运营的公交车不同,只在上下学时间开动,其他时间只能闲置。司机工资、维修保养费用通常入不敷出,不小的费用常“分摊”到学校、家长头上。这也使得校车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长年难以普及。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有为校车投入经费的义务。但有关人员表示:“因为中央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补贴政策,我们就不好出台,所以还在等待国家进一步的政策。”
  编者语:客车企业还在那里激辩标准,又是宇通标准,又是美国标准,而围观的民众却颇有些不耐烦了。直白地说,吵来吵去,怎么感觉越来越偏离了制订校车标准的本意,而沦为一种分肥市场份额的利益之争?理论上讲,校车标准的制订固然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可是,如果总是这样吵下去,听任公共利益让位于企业利益,只能是与期待中的校车安全渐行渐远。毕竟,校车并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校车标准也不是一个纯技术的问题。
  频频发生的校车事故,暴露出来的不仅仅是行车安全的问题,而关键是国内中小学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是政府在教育上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大批农村中小学被撤并、大量农村中小学依然存在上学远上学难的情形之下,过于胶着于校车标准的讨论,不免有转移焦点的“嫌疑”。当然,简单的认定校车标准是一个伪问题,可能有些过于武断,但是,至少是一个比较超前的问题。时下的急务,并不是关于校车标准的争执,更不是什么“一步到位”、直接与发达国家的校车接轨的问题。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也不应该将校车问题单纯归结于标准和技术,而是应该深刻检讨以往政策性的疏漏、失误,全面评估一下行政强力推动下的撤校并点到底“效果”如何,并尽快做出补救措施,以减少国民因此而受到的煎熬。不能再沉默下去了,也不能只是在校车标准、交通管理这些技术性问题上打转转,更不能回避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真问题了。
  (责任编校:末衡)
其他文献
新时代,新生代青年的思想变化呈现出许多新动态和新特点,即在社会认知、社会认可、社会参与意愿等方面表现为同化与融合,在价值取向、主流价值认同等方面表现为一定程度的分化与偏离.这种思想变化会对中国未来社会的发展产生双重影响,从积极建构方面来看,鲜明的个体性和主动性有助于现代理念的培育,较强的平等性和包容性有助于促进社会合作,较高的交互性和创新性有助于促进社会治理;从消极解构方面来看,社会认知的提高易造成社会挫折感增强,社会认可的泛化易导致价值观整合难度增大,社会认同的紊乱易危及社会正常秩序,社会参与的无序易加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我国各地相继进行行政审批智能化探索.本文对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行政审批智能化实践进行梳理后发现,推进行政审批智能化在合法性、服务效能、监管、人力资本、技术应用方面尚面临诸多困境.因此,应科学构筑行政审批智能化的系统决策模型,合理设定行政审批智能化流程,建立人工智能嵌入政务服务的配套管理机制、以人工智能为核心载体的政府善治机制、政企间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深度合作机制、政府人工智能应用状况的科学评估机制、二元大数据智能算法监管机制,进而实现无边界的智慧政务和主动政
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主任陈玉琨教授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所学校,没有升学率是万万不行的,但只有升学率也成不了一流学校。  从优秀走向卓越,要与时俱进,更要有文化传承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大多数高中学校在制订办学理念时过于守旧和僵化,无论是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乃至校训,在遣词用句上都存在相近、同质甚至雷同的现象,这无疑不利于优质教育生态的形成,也不利于学校特色的凝练,更不利于学生的差异发展。  名校之名
期刊
本文认为,与民法、刑法等相比较,行政规制以其主动性和灵活性两大优势更适用于规制网络直播.但当前,我国网络直播行政规制仍存在缺乏统一的行政法规、规制主体职权不明、单纯强制规制、服务引导不足等问题.因此,应坚持行政监管适度与共治原则,统一网络直播行政规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层级,明确各监管部门的权限范围,加强引导与服务,探索刚柔并济的行政规制手段,以促进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推动治理力量下沉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课题.A省W市推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实践探索.本文借助个案分析法对在职党员进社区的嵌入机制及其发挥的功能进行研究后发现,在职党员嵌入社区治理能够收到推动政策落地、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规范基层权力运行、补齐基层应急治理短板、促进信息传递扁平化和政策制定科学化等功效,对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具有独特价值.但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居民的难点在于如何实现常态化,因此,需要运用价值引领、双重考核、联动治理、再组织化等方式构建在职党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其所构建的专门教育制度体系操作性不强,仍需积极探索.未来,应修改相关法律规范,形成统一的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法律体系;整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教育矫治资源,促进专门教育发展;完善行政化的决定方式;构建分级分类处遇模式.
实务中,民庭审理的行政协议存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主体的意思空间受限的难题,行政庭审理的行政协议则存在损害扩大、审查不足的风险.究其根本,主要是行政协议的界限认定不清、偏离了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之核心.基于界限认定以及权力监督和制约之考察,应结合法规范和权力清单制度识别行政职权要素,通过行政职权要素确立行政协议的界限,明确审理主体;应以监督和制约行政职权的行使为本位,行政与合同并重,融通合同性和行政性法律规范,按照“合同框架+行政标准”的模式对行政协议开展比例原则的审查.如此,方能走出司法审查之困境.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承租人优先承租权性质上应为形成权.该权利主体为包括次承租人在内的承租人,客体为市场租赁房屋.承租人行使该权利的条件包括其与出租人存在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租赁合同、满足同等条件、且承租人未事先放弃优先承租权等四个方面.出租人应当于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其与第三人订立租赁合同的情况,承租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明确作出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的意思表示.优先承租权具有不可侵性,出租人违反通知义务或存在其他不当行为,影响承租人行使优先
【策划人语】  站在2012岁末节点,盘点一年的教育故事。“异地高考”“校车安全”“营养餐”“自带课桌上学”……等教育热词贯穿了2012年教育新闻话题。教育从来都不是抽象的,一个个具体的人,一件件鲜活的事,串连出一个真实的中国教育现状。  在一连串热词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教育管理的缺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不管是学校管理者,还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反思:有没有充分发挥教育管理的职能作用?同时,
期刊
彼得不是沙皇,是呼伦草原上的一只老公羊。彼得出生在巴特尔家的羊群,成年后一直是这个羊群的头羊,当然也是唯一的种羊。如今呼伦草原上不知有多少小羊是他的子孙,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母羊是他的妻妾。巴特尔一家凭着彼得的能干,不仅自家的羊群兴旺发达,而且很多羊群都来购种,另外赚了不少钱财。  但是,最近两年情况发生了逆转性变化。彼得不再兢兢业业,时常看到他打瞌睡,自然能够怀孕的母羊也越来越少。巴特尔感到彼得的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