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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需求迅速扩大,财政投资已无法有效满足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实际需求。通过市场化渠道获取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将是大势所趋。市场形成的关键在于建立需求。生态公益林属于典型的公共物品。由于非竞用与非排他属性,私人对公共物品投资需求的建立必然需要通过责任的限定来实现。基于此,本文探讨了在碳排放权制度基础上,将CDM机制与PPP模式结合运用以实现生态公益林永续经营的可行性。并对这一模式操作层面所需考虑的具体条件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