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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顾新课程改革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课程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此基础上,陆续研究制订了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课程标准,编写审定了各科实验教材。2001年秋季,教育部确定的38个国家级课程改革实验区进入新一轮课改实验。之后,课程改革实验范围不断扩大,到2005年秋季,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面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