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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是长江、珠江等6大江河的源头和上游,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山区、河流沿岸陡坡耕作、过度垦殖等现象十分突出,针对全省陡坡耕地面积较大、水土流失严重、局部生态脆弱、区域贫困程度较深、生态治理和恢复任务十分艰巨的实际,省委、省政府在国家尚未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之前,作出了自筹资金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重大战略决策。2012—2016年,全省累计安排陡坡地生态治理计划任务220万亩,累计完成投资11.2亿元,涉及全省16个州市、101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