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乡镇刚络报灾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贵州、陕西、宁夏7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乡镇网络报灾试点。《通知》要求试点省份民政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于2014年6月1日前开通网络报灾,同时做好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新版“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积极协助解决乡镇网络报灾所需的人员和装备需求,继续大力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