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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媒体广泛报道,国家发改委拟取消价格司医药价格处,逐步放开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改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定价。这无疑是新医改启动以来最为重要的几个改革动作之一。但同时,也对医保部门涉入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了新的考验。过去弊端重重的医药行政定价机制退出历史舞台后,医保体系如何在改革中发挥新的杠杆作用,解决医疗卫生体系多年沉疴,值得即刻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