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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犯罪学的基础性问题。这类问题的争论并未在学界达成共识,也影响到犯罪学理论和学科的发展。对犯罪学研究对象的争论起源于对犯罪概念的定义、内涵和外延的争论。犯罪学与刑法学学科界限的争论突出了犯罪现象研究的重要性。在犯罪原因研究与犯罪现象研究孰为核心的争论中,犯罪学家们发现缺乏犯罪现象研究的犯罪原因研究逐渐失去了基础,理论发展陷于停滞。在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价值判断的争论中,都显现出犯罪现象研究的基础性作用。所以犯罪学研究对象应当回归以犯罪现象研究为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