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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4月18日下发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旧申报表(包括总局制定和各级税务机关自定的申报表)。笔者结合对该文件、新申报表及填表说明等资料的理解,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了比较突出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