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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法治对所有权力主体的要求。问责制度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以控制行政权力的滥用或不作为从而保障公民权利为目标,旨在推进政府由无限、无责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的变革,具有重大的宪政意义、在问责的制度建设上,必须从问责的范围、程序、对象及执行四个方面进行宏观把握,争取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