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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初,乐平市某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向市人民银行反映这样一个情况:他们最近收到一封特快专递,里面是××地区某企业(以下简称B企业)签发的一张远期支票,支票上未注明是转帐或是现金支票,出票日期是2001年12月30日.他们觉得这张支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但又怕这是一种新的金融结算方式,所以咨询人民银行是否可以办理资金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