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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查帐审计中,发现有些外商投资企业核算应收票据时,或者由于会计制度规定不够明确,或者由于会计人员理解错误,出现了两种不甚妥当的做法。 (一) 有些企业根据“收应帐款”、“应收票据”等科目的年末余额和规定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时,不区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均计提坏帐准备,影响了企业当年损益的正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