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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教学改革不断更新的今天,过去的那种教书匠式的方法肯定是不再可行的了,把传统课程内容和技能知识、岗位素质及实务相结合,实现课程职业化教学,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关键词:职校;法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627(2017)9-0051-01
阿坝州地处川西北藏汉羌民族结合部; 是经济欠发达地区, 该地区也更是维稳的前沿。作为一名教师,要教育学生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努力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只有做好本职工作,才能确保教学任务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认真履行职责,让学生学以致用才能把我们学校打造成“平安校园”。
而当前,职业学校法律课程教学之所以遭遇困境,究其内因:一是传统法律教育的缺陷造成。二是现在我们的学生知识结构不一样了, 特别是我们民族地区的学生就更有区别了.为职校法律教育正确定位、改进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是摆脱困境的当务之急。把传统课程内容和技能知识、岗位素质及实务相结合,实现课程职业化教学,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一、 确立职业化教学的思想
1. 传统法律课程教育的缺陷
我国传统法律教育深受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教育模式影响,职业教育特色并不鲜明。其表现之一是,“课程设置历来以传授系统的科学知识为目的;很少考慮实际操作能力培养,也很少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这种课程设置主要是以傳授知识为主,而不是传授知识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并重,不是理论性和职业性相结合的教育模式。”特别是我们民族地区的学生就更大了;其表现之二是,“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论述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其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学会通过分析条文和逻辑推理得出正确的答案。而这种对于条文的纯粹分析,在现实当中几乎是不存在的。”与之相联系的是,教师往往没有经过法律实务训练,“讲金融法的不了解金融的操作和运行,讲证券法的不知道各种票据的实际制作和使用,讲公司法的不知道公司的具体结构和实际创立。”其表现之三是,“法学教材汗牛充栋,却是互相抄袭,缺乏学术性、实践性和权威性”; 案例少而且与学生能联系上的就更少了;考试方式方法上,是以‘标准答案’来限制和压抑学生的原创精神。总之,法律教育不是定位于职业教育,而是定位于“普通高等教育”。
2.职校学生应该以就业为导向为了增强校学生就业的竞争力,应对职校学生毕业生的定位有个重新的认识,将培养目标定位于在干好本职工作、和能在社区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文秘内勤工作等。从事上述工作不需要学生具有高深的专业理论知识,但应基本具备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技巧、能力与素质,应能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的能力,具备调查、会见、谈判、书写、辩论、速录等能力。为此,应引入全新的教育理念,就更需要教师根据地区学生特点, 有针对性地的教学模式、对课程设计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明确职业化教学的基本思路
1. 教学内容的选择现有教材即便是职校类教材,在内容上仍是属于法学教育“通用”教材,职业针对性不强。因而,教学中要以“实用”、“够用”为原则,科学组织理论教学内容,同时把学生身边发生的案件联系起来。并多吸收现实社会中典型案例作为教材內容。
2.教学方法的使用要注意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有意识的锻炼学生各项能力。例如,启发式教学方法,以案例入手引导学生思考,锻炼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归纳总结法,锻炼学生的归纳能力和综合能力;实案操作法,锻炼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核制度的改革因此在考试考核内容选择方面,既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既考知识,又考技能和素质,体现应知、应会、应是。因此应该重在简单案例分析和适用法律条文的使用。
三、进行职业化教学的实践
下面以《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具体介绍职业化教学在法律专业课程中的运用。
1. 明确课程设计理念民事诉讼法在专业培养目标中既是专业主干课程,又是应用性课程。在设计课程时,按照学生专业技能的形成规律,建设行动体系的课程,即基于工作过程设置学习情境,将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进行整合。同时,基于专业就业情况调查,把学生身边发生的生活习俗与诉讼法课程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课程职业化教学。
2. 更新传统理论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以统编教材为蓝本,结合课程最新成果,合理设置教学体系,进行模块教学,每个模块均设有理论教学和课内实践教学。在保留传统民事诉讼法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吸收书记员、律师助理等岗位实务等知识。①理论教学模块。②课程职业化教学内容示例。以“送达”知识点为例,传统教学和职业化教学在内容安排上有着明显的不同。
3. 改革教学方法首先,根据各知识点的特征和掌握要求,综合采用能力型教学方法。其次,强化亲历实践,开展零距离教学。再次,丰富实践教学手段。法律辩论训练、组织法院庭审旁听活动、模拟实践训练,通过丰富的第二课堂和实训实践,提高学生的岗位职业技能和素质。
4. 完善评价机制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细化平时成绩的评定规则,加强过程考核,科学评判学生的学业成绩。理论部分的考核,考核模块两个,一是学生对书本知识和教师授课内容的掌握程度,二是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适当提高能力题的比重。技能部分的考核则强调对学生具备的能力操作过程的检测。学生平时实践操作的水平、完成操作的质量、完成成果的优劣等方方面面都是考核的所在。由于技能考核的特殊性,为提高评判的准确度,我们对技能操作涉及的各个环节事先都设定了比较科学的分值。技能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它的存在,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为一名教师,在教学改革不断更新的今天,过去的那种教书匠式的方法肯定是不再可行的了。现在的学生,比以前的学生多了更多的想法,受外界的影响也更大,在提高素质教育的今天,特别是在阿坝州中职校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中,我们更应该用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手法来教育学生。以上是我多年教育的一点不是很成熟的经验, 希望得到各位同仁的批评与指正。
关键词:职校;法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627(2017)9-0051-01
阿坝州地处川西北藏汉羌民族结合部; 是经济欠发达地区, 该地区也更是维稳的前沿。作为一名教师,要教育学生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努力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只有做好本职工作,才能确保教学任务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认真履行职责,让学生学以致用才能把我们学校打造成“平安校园”。
而当前,职业学校法律课程教学之所以遭遇困境,究其内因:一是传统法律教育的缺陷造成。二是现在我们的学生知识结构不一样了, 特别是我们民族地区的学生就更有区别了.为职校法律教育正确定位、改进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是摆脱困境的当务之急。把传统课程内容和技能知识、岗位素质及实务相结合,实现课程职业化教学,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一、 确立职业化教学的思想
1. 传统法律课程教育的缺陷
我国传统法律教育深受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教育模式影响,职业教育特色并不鲜明。其表现之一是,“课程设置历来以传授系统的科学知识为目的;很少考慮实际操作能力培养,也很少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这种课程设置主要是以傳授知识为主,而不是传授知识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并重,不是理论性和职业性相结合的教育模式。”特别是我们民族地区的学生就更大了;其表现之二是,“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如何注释现有的法律条文以及论述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其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学会通过分析条文和逻辑推理得出正确的答案。而这种对于条文的纯粹分析,在现实当中几乎是不存在的。”与之相联系的是,教师往往没有经过法律实务训练,“讲金融法的不了解金融的操作和运行,讲证券法的不知道各种票据的实际制作和使用,讲公司法的不知道公司的具体结构和实际创立。”其表现之三是,“法学教材汗牛充栋,却是互相抄袭,缺乏学术性、实践性和权威性”; 案例少而且与学生能联系上的就更少了;考试方式方法上,是以‘标准答案’来限制和压抑学生的原创精神。总之,法律教育不是定位于职业教育,而是定位于“普通高等教育”。
2.职校学生应该以就业为导向为了增强校学生就业的竞争力,应对职校学生毕业生的定位有个重新的认识,将培养目标定位于在干好本职工作、和能在社区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文秘内勤工作等。从事上述工作不需要学生具有高深的专业理论知识,但应基本具备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技巧、能力与素质,应能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的能力,具备调查、会见、谈判、书写、辩论、速录等能力。为此,应引入全新的教育理念,就更需要教师根据地区学生特点, 有针对性地的教学模式、对课程设计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明确职业化教学的基本思路
1. 教学内容的选择现有教材即便是职校类教材,在内容上仍是属于法学教育“通用”教材,职业针对性不强。因而,教学中要以“实用”、“够用”为原则,科学组织理论教学内容,同时把学生身边发生的案件联系起来。并多吸收现实社会中典型案例作为教材內容。
2.教学方法的使用要注意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有意识的锻炼学生各项能力。例如,启发式教学方法,以案例入手引导学生思考,锻炼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归纳总结法,锻炼学生的归纳能力和综合能力;实案操作法,锻炼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考核制度的改革因此在考试考核内容选择方面,既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既考知识,又考技能和素质,体现应知、应会、应是。因此应该重在简单案例分析和适用法律条文的使用。
三、进行职业化教学的实践
下面以《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具体介绍职业化教学在法律专业课程中的运用。
1. 明确课程设计理念民事诉讼法在专业培养目标中既是专业主干课程,又是应用性课程。在设计课程时,按照学生专业技能的形成规律,建设行动体系的课程,即基于工作过程设置学习情境,将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进行整合。同时,基于专业就业情况调查,把学生身边发生的生活习俗与诉讼法课程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课程职业化教学。
2. 更新传统理论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以统编教材为蓝本,结合课程最新成果,合理设置教学体系,进行模块教学,每个模块均设有理论教学和课内实践教学。在保留传统民事诉讼法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吸收书记员、律师助理等岗位实务等知识。①理论教学模块。②课程职业化教学内容示例。以“送达”知识点为例,传统教学和职业化教学在内容安排上有着明显的不同。
3. 改革教学方法首先,根据各知识点的特征和掌握要求,综合采用能力型教学方法。其次,强化亲历实践,开展零距离教学。再次,丰富实践教学手段。法律辩论训练、组织法院庭审旁听活动、模拟实践训练,通过丰富的第二课堂和实训实践,提高学生的岗位职业技能和素质。
4. 完善评价机制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细化平时成绩的评定规则,加强过程考核,科学评判学生的学业成绩。理论部分的考核,考核模块两个,一是学生对书本知识和教师授课内容的掌握程度,二是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适当提高能力题的比重。技能部分的考核则强调对学生具备的能力操作过程的检测。学生平时实践操作的水平、完成操作的质量、完成成果的优劣等方方面面都是考核的所在。由于技能考核的特殊性,为提高评判的准确度,我们对技能操作涉及的各个环节事先都设定了比较科学的分值。技能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它的存在,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为一名教师,在教学改革不断更新的今天,过去的那种教书匠式的方法肯定是不再可行的了。现在的学生,比以前的学生多了更多的想法,受外界的影响也更大,在提高素质教育的今天,特别是在阿坝州中职校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中,我们更应该用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手法来教育学生。以上是我多年教育的一点不是很成熟的经验, 希望得到各位同仁的批评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