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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发展,土地整治被赋予了更多内涵,业务范围不断外扩。从早期单一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到2005年的基本农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再到2008年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类型的每一次扩展,都极大地推动了土地整治事业发展,但从标准化规律来看,业务类型的每一次变化都将带来标准化对象和内容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