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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在该书《中译本序》中介绍说:“本书既旨在提供一种我自己关于法律的视角,也旨在讨论法律理论的主要论题,诸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系统、法律方法论(特别是解释方法论)、法律的合法化等等。‘作为沟通的法律’(law as communication)之视角试图解决上个世纪在欧洲法理学讨论中涉及的某些问题,这些问题部分是由有关法律的某些过于个人主义和/或过于抽象即过于理性主义的进路带来的。事实上,较之欧洲或西方近几个世纪的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