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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两部著作中就正义的内涵、原则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指出制度是人们行为的规范体系,认为当这个体系中的规范能使各种利益要求达到恰当的平衡时,制度就是正义的。制度的正义理论既表现为一个规范体系,也表现为一个理论体系。罗尔斯的制度正义理论对于我国进行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取向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