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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境外融资存在"双轨制",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举借外债,而中资企业借用短期贷款控制十分严格。使得部分中资企业不得不通过预收货款、延期付款等途径从境外获取融资支持。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推进,要求调整政策、放松限制的呼声越来越高。文本结合中资企业借用外债国民化待遇的强烈诉求,提出了低借款限制,严使用管理的逐步放松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