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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日益普及,乃大势所趋,这在体育界尤为明显。有一种观点认为:仲裁庭,特别是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对与体育相关的纠纷享有专属管辖权。各种体育组织的章程和细则中附加的强制性仲裁条款,更是强化了这种管辖权。如果有运动员或俱乐部欲不履行强制性仲裁条款规定的义务,他们会被警告其行为可能被予以纪律处分,这种震慑保障了仲裁条款得以执行。由于体育的职业化特点,以及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占据的垄断地位,在纠纷发生后,运动员以及各体育俱乐部除了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以外别无选择。尽管强制性仲裁条款的效力仍受到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