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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某于1966年9月出生,夫妻二人没有孩子,妻子的工作不稳定,家里经济收入主要靠易某。易某原来因工作关系。平时应酬多,社会交往较广,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在单位里与领导关系处理的不错,有较高的自我认同感。有一个胞弟住在同一个小区,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兄弟间经常走动,彼此关系很好。因触犯法律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0年2月26日被纳入社区矫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