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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南京第一起“地沟油”犯罪案件,此案件中的“地沟油”与以往“地沟油”相比又有新特点。传统“地沟油”加工原料是将下水道口中的油腻漂浮物或回收的泔水提炼成油,而该院查出的“地沟油”均是用废弃动物油脂制成的。这些油脂主要由屠宰场的动物废弃物压制而成,包括生猪屠宰后丢弃的一些内脏、从猪皮上刮下的碎肉末,以及存放时间过长、已经变质了的动物内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