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的发展,土地整治作为土地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已成为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手段。本文在把握和了解农村土地整治内容实质的基础上,客观地分析了土地整治的意义,针对目前土地整治所面临的各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解决思路及对策。
关键词:土地整治;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5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对于发展当地的农牧业生产、增强民族团结、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和谐的多民族聚居地具有积极的意义,是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和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通过土地整治,可以更好的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协调人地关系,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在我国土地整治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和土地复垦。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一、土地整治工作的意义
(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近几年明确提出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幅度增加高等级耕地的比重,明确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列入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容之一。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成为保发展、保红线、促转变、惠民生的重要助手和基础平台,对于严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土地整治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能满足各项经济建设占用和生态建设对耕地的需求;二是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土地整治,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四是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可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土地整治对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至关重要
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同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环境生态化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经营,为周围地区的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
(三)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粮食始终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可以有效解决农业水利设施配套、低产田改造和农田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增加农业抗灾能力,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巩固粮食安全基础。通过整治积极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整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实施后为当地农民摆脱贫困、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提供了机会。
二、当前土地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意愿问题
在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群众总体上是拥护的,但部分群众也存在着不同利益诉求,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群众对当地的情况十分了解,因此为了实现项目收益的最大化以及项目施工顺利完成,就要求在工程设计前期必须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然而,群众意见并非都是合理的,而且考虑到设计规程以及有限的投资,很多合理的意见并不可行。整理区一般包含若干自然村,每个村又分为若干村民小组。基于本小组的利益考虑,每个小组代表的意见仅仅是符合小组利益的,具有局限性,不一定符合项目整体规划,有些甚至与整体规划相冲突,例如,在笔者所收集的群众意见中,很多村民小组要求为本组单独配置一套或几套灌溉设施;
(二)、土地整治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我国土地资源丰富,可挖掘潜力较大,土地整治需要投入的资金数量较大,尽管国家实行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制度,但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实践中土地整治大多体现为政府行为,土地整治的资金来源匮乏,主要来源于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许多地方财政紧张,没有固定的资金来源,土地整治很难顺利的进行。
(三)整治时纠纷不断,土地权属紊乱
由于土地制度历经变迁,历史遗留问题,当前,农用地的土地所有权相当一部分为不明确,登记的使用者与实际使用者不一致,确权登记有些甚至根本未进行。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有些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属不能准确反映权属界址,界线模糊,造成土地所有者之间由于土地带来增值收益而产生的矛盾不断激化。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难以确认土地权属问题,而且当土地整治完成后,农民由于不具有相关的法律意识,整治前后土地的数量、质量发生变化,导致纠纷不断,利益格局也随之变化。
三、对土地整治的对策与思考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
各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做好群众的宣传沟通工作,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主导地位;村民、村民代表、村领导班子应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事事征求群众意见,全程让群众参与,极大地调动起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土地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并提出在实际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规划设计单位沟通协调做出适合当地的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设计,使之有利于实现项目收益的最大化和项目施工的顺利完成。
(二)、扩大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土地整治正常的投资行为
目前,我国大多数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筹措还是以国家为主、以政府有限的土地整治资金来解决日益紧张的人地关系,不能大规模的进行土地整治。资金来源应在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前提下,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进单位和个人资金,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和利用外资,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允许民间资金进入土地整治市场,逐步形成土地开发整治多元融资渠道。
(三)、明确产权主体,解决土地整治纠纷
土地整治的过程中经常伴随着土地产权转移,也就是土地产权不断流动以实现资源配置得以合理化的过程。产权关系明晰才能提高主体的积极性,产权界定合法,才能使农村土地资源都得到有效配置。当前,农村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已不适合经济发展的要求,农村土地产权未能清晰界定各主体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形成各利益主體之间的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及利益制约关系。要规范土地整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要明晰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土地整治是对已利用土地进行治理、调整和重新配置的过程,通过土地整治往往改变了土地的现状,原来的权属界线、用地位置、土地质量和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保证农民经过整治的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应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中的权属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整治法律制度,对土地权属调整的程序、原则和标准,以及权属争议的解决方法做出具体的规定,从法律层次上保证权属调整的公平性,保护农民权益不受侵犯。
(四)、结合实际土地利用现状展开相应的整治工作
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由于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国家,因此必须结合实际的机制体系和价值观念,针对性的控制和把握土地整治布局。在土地整治工作不断推动的过程中,切实的了解目前土地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强对实际现状的评估和考察工作,例如,一些特殊地区的城乡化结合发展问题以及自然灾害问题等等涉及的内容比较多且形式多样,在推动土地整治过程中,这就造成了一些障碍,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应针对各个地方的地域风情和民族文化进行有效的权衡和把控,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完善和配置,量力而行,成熟的应对土地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效推进土地整治工作。
结束语
总而言之,农村土地整治作为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当前,应以国家对土地整治的相关鼓励性政策为契机,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徐小峰, 胡银根, 魏西云, 王恒. 宅基地退出与补偿的几点思考[J]. 国土资源情报, 2011(08).
[2] 陈晓军, 郑财贵, 牛德利, 孙芬, 高强. 基于城乡统筹的重庆土地整治创新研究[J]. 广东农业科学, 2012(02).
关键词:土地整治;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5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对于发展当地的农牧业生产、增强民族团结、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和谐的多民族聚居地具有积极的意义,是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和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通过土地整治,可以更好的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协调人地关系,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在我国土地整治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和土地复垦。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一、土地整治工作的意义
(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近几年明确提出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幅度增加高等级耕地的比重,明确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列入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容之一。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成为保发展、保红线、促转变、惠民生的重要助手和基础平台,对于严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土地整治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能满足各项经济建设占用和生态建设对耕地的需求;二是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土地整治,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四是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可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土地整治对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至关重要
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同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环境生态化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经营,为周围地区的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
(三)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粮食始终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可以有效解决农业水利设施配套、低产田改造和农田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增加农业抗灾能力,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巩固粮食安全基础。通过整治积极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整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实施后为当地农民摆脱贫困、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提供了机会。
二、当前土地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意愿问题
在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群众总体上是拥护的,但部分群众也存在着不同利益诉求,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群众对当地的情况十分了解,因此为了实现项目收益的最大化以及项目施工顺利完成,就要求在工程设计前期必须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然而,群众意见并非都是合理的,而且考虑到设计规程以及有限的投资,很多合理的意见并不可行。整理区一般包含若干自然村,每个村又分为若干村民小组。基于本小组的利益考虑,每个小组代表的意见仅仅是符合小组利益的,具有局限性,不一定符合项目整体规划,有些甚至与整体规划相冲突,例如,在笔者所收集的群众意见中,很多村民小组要求为本组单独配置一套或几套灌溉设施;
(二)、土地整治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我国土地资源丰富,可挖掘潜力较大,土地整治需要投入的资金数量较大,尽管国家实行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制度,但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实践中土地整治大多体现为政府行为,土地整治的资金来源匮乏,主要来源于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许多地方财政紧张,没有固定的资金来源,土地整治很难顺利的进行。
(三)整治时纠纷不断,土地权属紊乱
由于土地制度历经变迁,历史遗留问题,当前,农用地的土地所有权相当一部分为不明确,登记的使用者与实际使用者不一致,确权登记有些甚至根本未进行。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有些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属不能准确反映权属界址,界线模糊,造成土地所有者之间由于土地带来增值收益而产生的矛盾不断激化。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难以确认土地权属问题,而且当土地整治完成后,农民由于不具有相关的法律意识,整治前后土地的数量、质量发生变化,导致纠纷不断,利益格局也随之变化。
三、对土地整治的对策与思考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
各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做好群众的宣传沟通工作,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主导地位;村民、村民代表、村领导班子应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事事征求群众意见,全程让群众参与,极大地调动起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土地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并提出在实际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规划设计单位沟通协调做出适合当地的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设计,使之有利于实现项目收益的最大化和项目施工的顺利完成。
(二)、扩大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土地整治正常的投资行为
目前,我国大多数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筹措还是以国家为主、以政府有限的土地整治资金来解决日益紧张的人地关系,不能大规模的进行土地整治。资金来源应在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前提下,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进单位和个人资金,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和利用外资,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允许民间资金进入土地整治市场,逐步形成土地开发整治多元融资渠道。
(三)、明确产权主体,解决土地整治纠纷
土地整治的过程中经常伴随着土地产权转移,也就是土地产权不断流动以实现资源配置得以合理化的过程。产权关系明晰才能提高主体的积极性,产权界定合法,才能使农村土地资源都得到有效配置。当前,农村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已不适合经济发展的要求,农村土地产权未能清晰界定各主体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形成各利益主體之间的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及利益制约关系。要规范土地整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要明晰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土地整治是对已利用土地进行治理、调整和重新配置的过程,通过土地整治往往改变了土地的现状,原来的权属界线、用地位置、土地质量和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保证农民经过整治的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应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中的权属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整治法律制度,对土地权属调整的程序、原则和标准,以及权属争议的解决方法做出具体的规定,从法律层次上保证权属调整的公平性,保护农民权益不受侵犯。
(四)、结合实际土地利用现状展开相应的整治工作
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由于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国家,因此必须结合实际的机制体系和价值观念,针对性的控制和把握土地整治布局。在土地整治工作不断推动的过程中,切实的了解目前土地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强对实际现状的评估和考察工作,例如,一些特殊地区的城乡化结合发展问题以及自然灾害问题等等涉及的内容比较多且形式多样,在推动土地整治过程中,这就造成了一些障碍,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应针对各个地方的地域风情和民族文化进行有效的权衡和把控,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完善和配置,量力而行,成熟的应对土地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效推进土地整治工作。
结束语
总而言之,农村土地整治作为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当前,应以国家对土地整治的相关鼓励性政策为契机,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徐小峰, 胡银根, 魏西云, 王恒. 宅基地退出与补偿的几点思考[J]. 国土资源情报, 2011(08).
[2] 陈晓军, 郑财贵, 牛德利, 孙芬, 高强. 基于城乡统筹的重庆土地整治创新研究[J]. 广东农业科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