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赚钱,买10条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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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是讲筹码的吧,有的人想持平,我只想尽兴。更多时候,不是我有钱了所以去买一管贵得要死的口红,而是我太喜欢那管口红得不到它我会死,所以我努力让自己有钱到能负担起它的价格。
  [1]
  在上海呆了大半年,最大的长进就是吃辣不长痘。入学之初,每次跟舍友们出去胡吃海喝,她们点的都是“重辣”“超级辣”“变态辣”,我的“微辣”显得那么不合群。过个年回来,T厨娘附身,搞来锅碗瓢盆煮她家乡有名的螺蛳粉给我吃,我吃得汗流浃背感觉身上每寸皮肤都透着那股辣爽。最感动的是我吃完窝在椅子上听歌,她二话不说帮我把碗洗了。上学期她可是连一个鸡腿都不肯让给我,我人格魅力是不是大得有点过分了?
  可就算有人给我煮面有人帮我洗碗,我还是比较喜欢喝广东的皮蛋瘦肉粥。然后我们就在周末的午后去菜市场逛了,她买了好多种颜色的米和豆还有一盒皮蛋,拎在手上沉得要死,阳光跟在我们身后,我心里觉得很高兴,一种我们正在组建家庭的幸福。晚上我站在阳台给爸爸打电话,他突然变得话多起来,我怀疑他喝了酒,连天气都多聊了几句。通话显示是4分17秒,印象中我们第一次聊那么久。为此我沾沾自喜,在洗澡房唱了好久的歌,不再质问到底是哪个混蛋发明了洗澡这种苦差事。
  我曾经以为,我们这一辈子说电话都不会超过一分钟。
  [2]
  去年元旦那晚,我和T耸着肩膀走出宿舍,其实并不知道我们的目的地。但我不在乎,因为我口袋里塞满了巧克力,T累了饿了我就往她嘴里塞一颗。她是选择困难症,几乎不能作任何决定,好多次我都想把她锁在窗户外面让她纠结到天荒地老。我说,随便,哪辆车来了就上哪辆。偏偏我心血来潮跑马路对面买了盒口香糖,刚好错过了不期而至的南桥9路。于是我们上了海航线去了外滩。T问在哪个地铁口出,我说随便,看到出口就出呗。T问外滩怎么走,我说跟着人流走。本来在车上说好今晚要拍100张照片,但随着我们一路大惊小怪地走下来手里堆满吃的,我就知道拍照这种事情来日方长了哦呵呵。
  一整条街都有保安坐镇,气氛喧嚣又肃穆。路边的每一种小吃都浸着辛辣香气和温暖烟光,我吹着口哨,走得越来越快,在路过的每一个街头演唱者的琴盒里扔下几个钢镚。
  直到我终于感觉到口袋一下轻了起来,我伸手进去,只摸得到一管凉凉的东西,我意识到,完了。我的手机不见了。
  我的第一想法居然是,还好,我的口红还在。
  [3]
  虽然好多次我都想摔了这破手机,在每个它让我抓狂的时刻。我居然才意识到,这怎么可能只是一台手机。它关联了太多东西,里面太多回忆与记录。不会有太多人记得,我扎着马尾穿着校服的样子。
  为什么以前没意识到呢,以前手机坏了就是坏了,就像是过夜的剩菜馊了,感觉有点可惜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我一直没有上传照片的习惯,天啊怪不得我都没有我初高中的照片。
  在冰淇淋店舔着巧克力圣代的时候,T用一种诡异的表情跟我说,这是命中注定的。
  像被诅咒一般,以往每次过年T都会丢一部手机。她走在街上不止10次低头看自己的手机是否还在,却没想到诅咒也是可以被转移的。她一脸内疚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说,偷我的也好,你的手机比我的贵两三倍呢,也算赚到啦。
  你猜怎么着?
  就是在那一晚,我们在外滩碰到两个外国帅哥,我说,I just can say a little English……磕磕绊绊聊了好久,很奇怪,迎面走过来的每一群歪果仁好像都是他们的朋友,海风实在太冷了,我跑过去拥抱穿着粗线毛衣的那一个。我们拐进一家音乐酒吧喝了两杯,走的时候他追出来说一起拍个照吧,我再三强调,说晚些我就一定把照片传给你。临近零点,扣扣、微信都炸了起来,但当时挤在人流里都无暇顾及。我说了很多这样的话,迟些我回头打给你。
  谁知道没有迟些,手机连同答应要传出去的照片,失踪于外滩的街角深处。
  [4]
  上个冬天,我跑去染了个烟灰色的短发。过了几天又跑去把头发剪短。走在校园里,我知道很多人在看我。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这下一瓶洗发水够我用一学期了。
  现在烟灰褪成珍珠白,新的黑发又慢慢长了出来,我的头发开始显得有点不伦不类。我甚至开始嫉妒街上每一个扎着马尾的姑娘,但还是很高兴自己剪过这一个短发。好多人问我,为什么染这个颜色。我每次都说,因为我喜欢啊。除此之外,我想不出任何一个其他的理由。
  很多人会用勇敢来形容我,一个人跑来上海,说染就染的烟灰,说剪就剪的短发,一个人留在这里打工,还有抽烟啊不穿bra就出门等乱七八糟的细节习惯……那些并不是我深思熟虑然后顶着巨大世俗压力作出的决定,勇敢是有内在抗衡,我没有。就像你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突然想吃冰淇淋,一点点突兀,但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是,冬天吃冰淇淋容易感冒,但我高兴。我是说,我很高兴我做了自己喜欢的事。再说了,我还觉得自己感冒的鼻音有点小性感呢。
  [5]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可能看了某本书某部电影听了某首歌也可能是看的所有书所有电影所产生的质变,我产生了一种自动去标签化的功能。
  包括我身边很多朋友,都会自带这样一种印象:一个抽烟喝酒的女孩肯定很喜欢玩,染那么夸张的头发肯定是个非主流吧,她那么爱看书就是个死宅咯,搭讪那么熟练肯定是个花花公子,他那么大方家里肯定很有钱,年纪轻轻就开宝马了不是小三就是二奶……有段时间大家都蛮喜欢用“我过了看脸的年纪了……”“我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了……”这类句式,我大概很早之前就过了看到烟就想到叛逆,看到穿衣暴露就想到尺度大,看到帅哥就想谈恋爱的年纪。
  烟就是烟。衣服就是衣服。帅哥就是帅哥。
  稍微多聊一会儿,别人都会说我天真。
  现实残酷,醋米油盐,吃喝拉撒,谁不知道?完全不值得一提。又不是提多两提你就有房有车了。   谁不想天真多一会儿?但大家都认为天真不起了。你要么有强大的经济物质支撑,要么在丰富的精神世界梦游。大多数问题都只是选择取舍,幸好我天生不纠结。
  [6]
  那天我在一个朋友的空间看到一段话,她曾经也是小博的作者,现在在学化妆和摄影。我们不常问候,但在往上爬的征途中,若出现个小高潮会忍不住跟对方炫耀一番。
  “有时候真不理解。
  “为什么大冬天要穿露出脚踝的鞋子。
  “为什么手干燥得裂口了还是懒得擦手霜。
  “为什么刚弄丢手机又当机立断买了苹果。
  “为什么明明三百块可以买一身足够御寒的衣服却选择只用来买一双鞋。
  “有时心疼你受的伤害,有时又觉得你真是活该。有时觉得你特立独行真有勇气,有时候又觉得你偏执轻狂愚蠢至极。
  “和你比起来,我就是那种很俗很平庸的人。我只有温饱不愁的时候才会享受,只有兜里揣着足够的钱才会去试那些昂贵的衣服,只有把握十足才敢去尝试那些没做过的事,只有知道不会输才敢去赌。
  “和你比起来,我真是活得又懦弱又谨慎。我没有想要努力让自己过得有多好没想要拥有太多奢侈的东西,我就想在我饿的时候吃得起一碗面,困的时候有一张柔软的床,冬天有棉服和靴子,夏天有裙子和高跟鞋。”
  这段时间好多次我闯进别人的空间看到他们在很久之前写的有关于我的片段,由我引起的快乐和愤怒。也是最近我才知道,原来在很多人的眼里,我是那个幸运到令人讨厌的家伙。我才不会说,谁都有过一卡车的那些艰难时刻。我就是宁愿所有人以为,我就是幸运,我光靠卖萌耍酷就能获得挥霍人生的资本。直到我自己也相信。
  反正这个世界是讲筹码的吧,有的人想持平,我只想尽兴。更多时候,不是我有钱了所以去买一管贵得要死的口红,而是我太喜欢那管口红得不到它我会死,所以我努力让自己有钱到能负担起它的价格。知道我这几天为什么玩命熬夜写稿吗?春天就要来了,猫要发春,我要赚钱,买10条裙子。
  [7]
  高中的时候,我曾经换手机号码长达一年不告诉我妈,就因为我很烦她的唠叨。但我现在每周都打一个电话给她,告诉她我这里的天气我晚餐吃了什么提醒她打电话给老爸。
  这是我来上海后自动形成的习惯,也许出于某种内疚,也许是我长大了懂事了,也许是我办了学生业务国内通话免费。
  他们几乎是歇斯底里地拷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去上海?
  周末可以去喜欢的作家的签售会,电视版《小时代》的校园取景就是我的学校,擦肩而过的路人看着我的头发说“it ’s cool,really”,冬天适合戴红色帽子和灰色围巾。以上这些,可能就是我想来这座城市的理由。很久之前,我就想出了官方答案,因为这里是张爱玲的上海。
  我很喜欢福州路两排光秃秃的树,也很喜欢南京东路高大的法式建筑。不过我早就说过了吧,我最喜欢的是24小时便利店。
  不知道为什么,凌晨走在街头看到的都是外国人的面孔,有喝醉的人站在马路中央唱歌。
  我希望你们不要只注意我剪了什么头发打了几个耳洞看了有少儿不宜镜头的电影,即使在我最不懂事最混蛋的时候,依然是一股向上的欲望在支撑着我去生活:想看到更多,想自由些。如果还有别的可能,凭什么我不可以。希望给别人带来快乐。
  如果以此为标准定义,我一直都是个好姑娘,是不是?
  编辑/张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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