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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商务部8月19日公布的《200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将对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最终用户的关税配额进行再分配。公告称,持有2008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