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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疆喀什地区2003年和2011年地下水质量与污染调查评价工作所取得的地下水水质数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采用同一水井2011年和2003年化学组分浓度对比法进行地下水污染评价。地下水质量评价结果显示,2011年喀什地区可以直接饮用(I~Ⅲ类水)或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Ⅳ类水)的地下水水井占调查总井数(22眼)的40.9%,不能直接饮用的地下水资源(V类水)占59.1%;影响地下水质量的天然化学组分主要为总溶解固体(TDS)、总硬度、SO4^2-、Cl-、高锰酸盐指数等。地下水污染评价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