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了解老年人对家庭护理服务的支付意愿,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方法 用条件价值评估法调查了550例上海市居家老年人。结果 (1)支付意愿:愿意支付家庭护理服务费用的有333例(占60.5%)。四类家庭护理服务:教育指导类、辅助监测类、一般治疗性护理类和特殊治疗性护理类服务的平均支付意愿值(元/次)分别为3.00~8.00、4.00~8.00、6.00~10.00和10.00~20.00。35.6%的人最高愿意支付的金额为200~300元/月。平均最低能接受的报销为(67.24±2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