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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玉良、戚务念在《教育学术月刊》2012年第4期撰文指出,当前的学校德育中仍保留着相当明显的“权威主义伦理学”元素,由权威说明什么是善的,并由权威规定行为的法则和规范,本质上是确定统治权威。在权威主义的教育环境中,服从是最大的善,不服从是最大的恶,这严重压制了人的创造力。现存的教育制度中存在损害个人道德主体性的权威主义因素。如班干部制度、纪律奖惩制度以及其他组织化控制的制度设置,其后果与培养学生自我发展和自信背道而驰。肯定一部分人而否定另一部分人;利用一些人来管理一些人,分而治之,学生沦落为权威的工具,成为权威制度的牺牲品。道德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培养健全的人格,培养学生的自尊、自信和自爱,发展他们的自我潜能。排除教育体制中的权威主义因素,重视人道主义的因素,是突破我国道德教育瓶颈的根本所在。学校德育应当珍惜学生的自我判断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性和生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