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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更有效地培育、保护、利用好森林资源,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按照森林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对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试点.试点的总体设想是:在不动摇重点林区国有森林资源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适度放开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依法向企业职工进行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