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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县级城市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不断拓展,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面进入市场,当地部分社区、村的部分村民为谋求更多的经济收入,把集体使用土地、划拨土地直接或间接非法转让和出租,或者无审批手续随意建设房屋、搭建棚亭,形成了较为混乱的违法建设,从而导致城区规划功能紊乱,土地利用率低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本文就当前我县城区违法占地建设成因及对策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1.违法占地建设形成的原因分析
据调查分析,县级城市城区出现乱搭乱建乱占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1利益驱使
近年来,由于县级城市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工业开发区周边及各类市场、校园周边的一些村、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不少企业在此安家落户、谋求发展。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多,这些都吸纳了数量众多的外来人员进城。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域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还有部分人企盼在征地拆迁中得到住房或货币补偿。
1.2规划及政策限制
为了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从不影响城市形象和降低以后发展成本等方面考虑,大部分县级城市相继出台了一些控制城镇居民和城郊结合部农民建房的政策,对这部分人的建房进行了规划控制,由于这些控制和制约,又未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疏导,导致规划控制区内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特别是家庭人口多且无法分户户和住房困难户无法申请建房用地,而这些人往往又无实力购商品房,于是迫于无奈违章占地建房,其他居民就纷纷效仿。
1.3管理措施不力
目前,乱搭乱占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村、社区的第一道关往往没有把好,也没有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村、社区在制止乱搭乱占行为中又缺乏管理权,不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相关部门查处一起违法建设户,如果走法律程序,从立案到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完毕至少要三个月以上;如果发现后行政部门立即拆除,那么他们又要被违法建设户投诉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所以要处理面广量大的违法建筑往往力不从心。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群众认为行政执法不严不力,有机可乘,助长了他们违法乱搭建的嚣张气焰。
2.对策与措施
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县级城市城区乱搭乱建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地宜采用堵疏结合的办法,既要大力开展拆违行动,尽快制止乱搭乱建行为,又要强化管理,给确需建房的对象明确出路。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2.1严格执法,有效开展拆违大行动
基于目前乱搭乱占的现状,单靠建设、国土部门进行拆违是无济于事的,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采取强制拆除与开展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拆违大行动。一是要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严格自查,认真摸排本单位职工和住户有无违法建设情况,一经发现,必须责令自行拆除。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法建设,不论面积多少,只要自行拆除都可不予追究;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拆除而被强制拆除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对一些严重违反规划且拒不自拆户,要组织有关部门坚决进行强制拆除,但在强制拆违过程中要杜绝出现拆软怕硬、拆民不拆官、“暗箱”操作等行为,这样就能在社会上起到震慑、示范带动作用。四是要严肃查处拆违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法建设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一律严肃处理;对不支持拆违工作的执法人员一律取消执法资格,限期调离执法岗位;对工作不力、软抵硬抗、拆违进度严重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2.2制订“疏堵”结合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住户建房用地
一是對拆除后的违法建设,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无缝对接”。要把拆违工作与消除安全隐患、文明创建、重点工程建设、美化造景等方面相结合,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立健全拆除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通过拆违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二是加快有地农民集中安置区建设步伐。在严格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城市规划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在县城区适当地方规划出集中安置建房区域,允许对已列入城市建设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农户,有条件到集中安置区申请宅基地建设住房,而且在宅基地价格、配套费用上给予优惠,尽可能使建房户在经济上能够承受。这既能解决宅基地规划控制问题,又能改善急需建房农户的居住条件,还能促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三是要及时落实被拆迁农民安置用地,让他们拆了以后,有地可建。四是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优惠政策,合理解决好城市中部分低收入无房户的购买不起商品房与急需购、建房的矛盾。
2.3要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做到拆除违法建设与落实长效管理相结合
违法建设和私搭滥建之所以屡禁不止,特别是在城郊结合部和市场、学校周边最为突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不到位,城市管理没有及时跟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那些区域人员相对复杂。要避免再出现“建了拆、拆了建”的恶性循环,杜绝违法建设行为,必须坚持拆管并重、拆教并重和拆建并重,把拆违的过程变成教育市民、提高市民素质的过程,变成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乡)、社区、村要把制止违法建设列入村级、社区班子考核内容,实行一社区、村一把手负责制,促使村干部把好源头关,健全管理网络,做到守土有责。城建、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章建筑、违法用地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动用一切舆论力量发动群众,对身边违法建设进行监督,揭发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做到露头就打,尽可能降低执法成本,减少违法者的损失,也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规划意识、法制意识和城市意识,让老百姓能自觉地依法依规搞建设。■
【参考文献】
[1]伏金华,张卓.浅析山区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原因与对策[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7,(12).
[2]王德仁.有效遏制违法占地现象浅议[J].先锋队,2006,(20).
[3]韩玉辉,杨国平.违法占地为何在此禁而不止?[N].中华建筑报,2009.
1.违法占地建设形成的原因分析
据调查分析,县级城市城区出现乱搭乱建乱占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1利益驱使
近年来,由于县级城市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工业开发区周边及各类市场、校园周边的一些村、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不少企业在此安家落户、谋求发展。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多,这些都吸纳了数量众多的外来人员进城。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域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还有部分人企盼在征地拆迁中得到住房或货币补偿。
1.2规划及政策限制
为了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从不影响城市形象和降低以后发展成本等方面考虑,大部分县级城市相继出台了一些控制城镇居民和城郊结合部农民建房的政策,对这部分人的建房进行了规划控制,由于这些控制和制约,又未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疏导,导致规划控制区内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特别是家庭人口多且无法分户户和住房困难户无法申请建房用地,而这些人往往又无实力购商品房,于是迫于无奈违章占地建房,其他居民就纷纷效仿。
1.3管理措施不力
目前,乱搭乱占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村、社区的第一道关往往没有把好,也没有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村、社区在制止乱搭乱占行为中又缺乏管理权,不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相关部门查处一起违法建设户,如果走法律程序,从立案到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完毕至少要三个月以上;如果发现后行政部门立即拆除,那么他们又要被违法建设户投诉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所以要处理面广量大的违法建筑往往力不从心。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群众认为行政执法不严不力,有机可乘,助长了他们违法乱搭建的嚣张气焰。
2.对策与措施
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县级城市城区乱搭乱建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地宜采用堵疏结合的办法,既要大力开展拆违行动,尽快制止乱搭乱建行为,又要强化管理,给确需建房的对象明确出路。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2.1严格执法,有效开展拆违大行动
基于目前乱搭乱占的现状,单靠建设、国土部门进行拆违是无济于事的,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采取强制拆除与开展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拆违大行动。一是要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严格自查,认真摸排本单位职工和住户有无违法建设情况,一经发现,必须责令自行拆除。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法建设,不论面积多少,只要自行拆除都可不予追究;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拆除而被强制拆除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对一些严重违反规划且拒不自拆户,要组织有关部门坚决进行强制拆除,但在强制拆违过程中要杜绝出现拆软怕硬、拆民不拆官、“暗箱”操作等行为,这样就能在社会上起到震慑、示范带动作用。四是要严肃查处拆违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法建设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一律严肃处理;对不支持拆违工作的执法人员一律取消执法资格,限期调离执法岗位;对工作不力、软抵硬抗、拆违进度严重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2.2制订“疏堵”结合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住户建房用地
一是對拆除后的违法建设,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无缝对接”。要把拆违工作与消除安全隐患、文明创建、重点工程建设、美化造景等方面相结合,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立健全拆除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通过拆违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二是加快有地农民集中安置区建设步伐。在严格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城市规划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在县城区适当地方规划出集中安置建房区域,允许对已列入城市建设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农户,有条件到集中安置区申请宅基地建设住房,而且在宅基地价格、配套费用上给予优惠,尽可能使建房户在经济上能够承受。这既能解决宅基地规划控制问题,又能改善急需建房农户的居住条件,还能促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三是要及时落实被拆迁农民安置用地,让他们拆了以后,有地可建。四是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优惠政策,合理解决好城市中部分低收入无房户的购买不起商品房与急需购、建房的矛盾。
2.3要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做到拆除违法建设与落实长效管理相结合
违法建设和私搭滥建之所以屡禁不止,特别是在城郊结合部和市场、学校周边最为突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法不到位,城市管理没有及时跟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那些区域人员相对复杂。要避免再出现“建了拆、拆了建”的恶性循环,杜绝违法建设行为,必须坚持拆管并重、拆教并重和拆建并重,把拆违的过程变成教育市民、提高市民素质的过程,变成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乡)、社区、村要把制止违法建设列入村级、社区班子考核内容,实行一社区、村一把手负责制,促使村干部把好源头关,健全管理网络,做到守土有责。城建、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章建筑、违法用地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动用一切舆论力量发动群众,对身边违法建设进行监督,揭发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做到露头就打,尽可能降低执法成本,减少违法者的损失,也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规划意识、法制意识和城市意识,让老百姓能自觉地依法依规搞建设。■
【参考文献】
[1]伏金华,张卓.浅析山区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地原因与对策[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7,(12).
[2]王德仁.有效遏制违法占地现象浅议[J].先锋队,2006,(20).
[3]韩玉辉,杨国平.违法占地为何在此禁而不止?[N].中华建筑报,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