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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支付服务法案的正式出台"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作为东南亚唯一的发达国家,拥有完善的支付基础设施和较为全面的支付体系监管框架。在《支付服务法案》正式出台以前,新加坡主要根据1979年颁布的《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法》和2006年颁布的《支付体系监督法》监管各类支付服务。然而,在过去几年中,支付服务的格局发生了巨变,许多支付行为超出了当前监管制度的范围。负责监控金融机构的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