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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2月20日表示,将综合考虑境内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状况及其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试点银行,采取多种模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具体审批工作将很快进入程序。这是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台发布《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时表示的,这标志着境内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