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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毒豆芽”情况的现状及危害 自从2011年4月辽宁省沈阳市掀起打击“毒豆芽”的序幕以来,全国许多省市均加入了打击“毒豆芽”的行列,各大媒体也对查处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豆芽生产销售行业暴露出的问题非常严重。 “毒豆芽”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添加剂涉及的有害物质众多。“毒豆芽”加工者为了缩短豆芽生产周期、增加产量而大肆滥用禁止在食品加工中使用AB粉、水剂、无根粉等各类添加剂,导致生产销售的黄豆芽中检测出残留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有毒、有害物质。4-氯苯氧乙酸钠为苯氧乙酸类化合物,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低毒物质。6-苄基腺嘌呤属广谱性植物生长调节剂。由于这两种添加剂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违法使用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因此,2011年9月30日以后的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均未将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纳入使用名录,明令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