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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对《谢宣城集校注》中已系年与未系年的部分诗歌进行了作年考订,订正了若干错误。并对《校注》于有关作品的误注进行了辨证,如《校注》认为《酬王晋安》中的王晋安为王德元,实则为晋安王萧子懋,等等。同时,还对谢集者中的有关诗作进行了清理,认为其乃为他人之作混入谢集者。所有这一切,皆可供使用《谢宣城集校注》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