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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近年来,重庆市荣昌区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抓手,创新开展新时代“新风小院”创建工作,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增强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乡村振兴有效治理的一场生动实践。
一、治理动因:乡村治理困境倒逼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则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当前从各地实际情况来看,受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普遍不高,乡村治理还存在着许多困境和难题,这也成为横亘在推动乡村振兴道路上的重要障碍。
(一)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虚化弱化
党的基层组织是乡村振兴的领导核心,是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但就目前而言,党建在引领乡村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难点。首先,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建工作具有凝聚人心、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能,抓实了就是凝聚力,抓强了就是战斗力。近年来,经过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治理水平,但不可否认,有些地方仍然存在少数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其次,基层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有待提高。乡村的大多数党员干部并未接受过社会治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普遍缺乏专业的社会治理知识和有效工作方法,治理能力的欠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再次,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定居,其中不乏一些党员,导致留在乡村的党员年龄结构普遍老化、文化程度不高,客观上造成了基层党组织成员的老化、弱化,加之缺乏有效的宣传和引导,使其在当好乡村治理“排头兵”的作用发挥不够,制约了基层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层党组织治理机制僵化固化
现阶段乡村治理机制与乡村社会发展现状、群众现实需求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治理方式偏“硬”。目前,乡村治理的主力在乡镇,具体由村“两委”实施。现实中村“两委”存在“机关化”的倾向,乡村治理工作有时以行政管理的方式在推进,“替民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治理主体的角色错位。二是治理焦距过“大”。很长一段时间内,乡村治理的焦点都在网格,而网格大多以传统村民小组为单位,治理面积从不到1平方公里到数平方公里不等,治理对象从几百人至上千人不等,组织动员群众难度较大,治理效果欠佳。三是治理合力较“弱”。区县地方政府所属的很多部门,都有或者涉及部分乡村治理职能,但由于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各职能部门往往是“烧自己的火,热自己的锅”,有限的乡村治理项目、资金、人员等资源没有得到高效整合、利用。同时,基层还要疲于应付各部门关于乡村治理的不同考核指标,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层负担,使其在参与治理方面用力不够。
(三)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意识淡薄
我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法律和制度上对村民自治提供了坚强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仍不够深入。一是不愿参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正推动着农村由“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的转变,大多数群众更关注个人事务及个人利益,对集体事务漠视甚至无视。二是不会参与。部分群众虽有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观意愿,但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对公共信息的有效获取,对乡村社会治理中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不清楚,参与乡村治理能力不足。三是不能参与。很多地方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群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制度机制,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渠道有限,缺乏对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部分农村群众常年在外务工,客观上无法参与乡村治理。
二、治理体制:重构治理单元,推动乡村善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近年来,荣昌区紧密结合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将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开展以农家小院为治理单元的“新风小院”创建工作,走出了聚焦更精准、参与更充分、治理更有效的乡村善治之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赋能。
(一)变焦:治理单元由“小组”到“小院”
“变焦”解决的是治理范围过大导致治理不精确、治理效果不优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乡村治理面积从不到1平方公里到数平方公里不等,治理对象从几百人至上千人不等,治理范围过大、人数过多直接导致治理效果欠佳。基于此,荣昌区把治理单元从村民小组调整至10~30户的农家小院,将小院打造为基层治理“最小单元格”,实现治理精细化、精准化,通过小院示范、连点成线、连线成片,以“新风小院”的形式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效能覆盖到乡村最末端。
(二)聚焦:“一院一策”打造特色小院
小院的创建是按照“一院一策”原则,从因地制宜、留住乡愁,避免趋同化,避免文化流失的角度来进行。通过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根据小院所在地的传统习俗、文化底蕴、产业发展等差异分类建设,做到“一院一主题、院院有特色”,增强“新风小院”的吸引力和独特性。
在組织、政法、司法等区级部门和镇街的协力下,镇村党员干部
小院群众广泛收集、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历史名人、产业变迁等图片、故事,共同总结“小院文化”,提炼“小院精神”。
(三)发挥政治引领的主导作用
基层党组织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主心骨,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荣昌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新风小院”建设作为各村(含农村社区)党支部推动乡村振兴、优化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必修课”,从治理框架上确定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和主体责任,确保“新风小院”建设工作的政治方向。一是筑牢“战斗堡垒”。明确村级党组织在小院建设和治理中的领导地位,确保建设方向不偏。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完善小院治理框架和议事规则。通过召开院坝会,引导群众将素质好、能力强的党员推选为小院院长或副院长,由3至5名党员或者群众组成小院理事会,负责院落内的会议组织、政策宣传、民情收集反馈等日常工作。二是选好“领头雁”。将党员在“新风小院”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情况,纳入党员“百分百工程”量化计分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员在乡村治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党员人数较多的小院,成立院党小组,增强创建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三、治理结构:整合治理资源,构建多元共治
荣昌区积极整合治理资源,充分发挥德治、法治、自治“三治一体”的乘数效应,在“新风小院”建设上,强化区委对乡村治理的统筹安排,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将宣传、政法、司法、民政、农业农村等8个涉及乡村治理的区级部门,关于乡村治理的项目、资金、要求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打包,形成“党建引领、部门联动”的治理大格局。
(一)以自治增活力
村民群众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一是乡村治理由“替民做主”到“由民做主”。村级党组织将“新风小院”建设成为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议事平台,各院落在村级党组织指导和村规民约的框架下,结合本院实际商议制定小院院规、小院精神等,逐步实现小院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二是以政府小资源撬动群众大参与。注重运用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主體意愿,汲取群众力量和智慧,调动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小院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发展合力,形成了群众唱主角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有效解决了“干部干、群众看”的乡村治理困境,实现了村民个体由治理“对象”走向治理“主体”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自我治理过程。
(二)以法治强保障
法治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选择。在“新风小院”建设中,通过融入法治元素,如张贴法治标语、楹联、绘制法治漫画等,让小院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同时,以“新风小院”的“小院讲堂”为载体,组织政法、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党员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到小院开展法治宣讲,打造“法润乡村”“小威送法”等普法品牌,充分发挥“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进小院”“公共法律服务进家庭”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让法治建设在乡村小院“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以德治作纽带
培育良好乡风民风、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德治具有基础性作用。“新风小院”通过因地制宜制定院规民约,开展道德模范、致富能手、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宣传评比活动,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正面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不断滋养乡村德治精神、丰富乡村治理内涵。同时,深化拓展“新风小院”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吸纳在小院中的村社干部、党员、新乡贤、热心人加入到“小院讲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让群众在实践中感受文明新风、遵守文明公约。目前,全区324个“小院讲堂”已吸纳3000余名小院志愿者。镇街党(工)委、村级党组织在“新风小院”中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比活动并设立“红黑榜”,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新风,重构乡村社会荣辱观,从正面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为农村发展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四、治理效能:“新风小院”树新风
基层政府治理有效既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荣昌区在以“新风小院”的创建为抓手,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乡村善治之路。
(一)以产业富民夯实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
“自治增收方能致广大。”荣昌从产业结构、集体经济、小院经济三个层面出发,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夯实基层治理“产业基础”,发展集体经济,提升基层治理“经济实力”,发展小院经济,确保基层治理“内生动力”,强化了基层党组织产业发展的引领力,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经济实力,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以生态惠民建设山清水秀的宜居家园
《荣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荣昌将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新风小院”以此为契机,结合自身客观条件,挖掘特色资源,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释放出美丽乡村新魅力。
(三)以文化强民塑造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
每月1次的“小院讲堂”活动,持续激发村民内生动力;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衣橱收纳整理评比、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系列比赛活动,策划端午包粽子、小院迎国庆、小院团年会等“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以“小家美”促“乡村美”;依托“知党恩、感党恩”小院教育活动,组织脱贫先进典型到“新风小院”现身说法,给群众算收入账、政策账,教育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引导村民在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的良性改变,营造淳朴民风。
(四)以善治安民发挥“三治一体”治理效能
乡村治理有效离不开“自治、法治、德治”一体化的领导工作机制与群众广泛参与的有效结合。“新风小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厘清三治关系,有效解决了“谁来治理、依何治理、如何治理”的问题,实现了“四升四降”的良好治理效果,即民调、安全感指数、人均收入和脱贫攻坚满意度上升,信访、违纪、违法和到访人数下降,基本达到了“麻烦不出院,问题不出村,诉求不出镇”的治理效果。
作者单位:粟超、胡越,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杂志社
杨良见,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钟学丽
一、治理动因:乡村治理困境倒逼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新时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则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当前从各地实际情况来看,受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普遍不高,乡村治理还存在着许多困境和难题,这也成为横亘在推动乡村振兴道路上的重要障碍。
(一)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虚化弱化
党的基层组织是乡村振兴的领导核心,是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但就目前而言,党建在引领乡村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难点。首先,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建工作具有凝聚人心、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能,抓实了就是凝聚力,抓强了就是战斗力。近年来,经过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治理水平,但不可否认,有些地方仍然存在少数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其次,基层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有待提高。乡村的大多数党员干部并未接受过社会治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普遍缺乏专业的社会治理知识和有效工作方法,治理能力的欠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再次,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定居,其中不乏一些党员,导致留在乡村的党员年龄结构普遍老化、文化程度不高,客观上造成了基层党组织成员的老化、弱化,加之缺乏有效的宣传和引导,使其在当好乡村治理“排头兵”的作用发挥不够,制约了基层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层党组织治理机制僵化固化
现阶段乡村治理机制与乡村社会发展现状、群众现实需求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治理方式偏“硬”。目前,乡村治理的主力在乡镇,具体由村“两委”实施。现实中村“两委”存在“机关化”的倾向,乡村治理工作有时以行政管理的方式在推进,“替民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治理主体的角色错位。二是治理焦距过“大”。很长一段时间内,乡村治理的焦点都在网格,而网格大多以传统村民小组为单位,治理面积从不到1平方公里到数平方公里不等,治理对象从几百人至上千人不等,组织动员群众难度较大,治理效果欠佳。三是治理合力较“弱”。区县地方政府所属的很多部门,都有或者涉及部分乡村治理职能,但由于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各职能部门往往是“烧自己的火,热自己的锅”,有限的乡村治理项目、资金、人员等资源没有得到高效整合、利用。同时,基层还要疲于应付各部门关于乡村治理的不同考核指标,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层负担,使其在参与治理方面用力不够。
(三)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意识淡薄
我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法律和制度上对村民自治提供了坚强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仍不够深入。一是不愿参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正推动着农村由“熟人社会”向“生人社会”的转变,大多数群众更关注个人事务及个人利益,对集体事务漠视甚至无视。二是不会参与。部分群众虽有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观意愿,但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对公共信息的有效获取,对乡村社会治理中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不清楚,参与乡村治理能力不足。三是不能参与。很多地方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群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制度机制,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渠道有限,缺乏对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部分农村群众常年在外务工,客观上无法参与乡村治理。
二、治理体制:重构治理单元,推动乡村善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近年来,荣昌区紧密结合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将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开展以农家小院为治理单元的“新风小院”创建工作,走出了聚焦更精准、参与更充分、治理更有效的乡村善治之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赋能。
(一)变焦:治理单元由“小组”到“小院”
“变焦”解决的是治理范围过大导致治理不精确、治理效果不优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乡村治理面积从不到1平方公里到数平方公里不等,治理对象从几百人至上千人不等,治理范围过大、人数过多直接导致治理效果欠佳。基于此,荣昌区把治理单元从村民小组调整至10~30户的农家小院,将小院打造为基层治理“最小单元格”,实现治理精细化、精准化,通过小院示范、连点成线、连线成片,以“新风小院”的形式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效能覆盖到乡村最末端。
(二)聚焦:“一院一策”打造特色小院
小院的创建是按照“一院一策”原则,从因地制宜、留住乡愁,避免趋同化,避免文化流失的角度来进行。通过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根据小院所在地的传统习俗、文化底蕴、产业发展等差异分类建设,做到“一院一主题、院院有特色”,增强“新风小院”的吸引力和独特性。
在組织、政法、司法等区级部门和镇街的协力下,镇村党员干部
小院群众广泛收集、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历史名人、产业变迁等图片、故事,共同总结“小院文化”,提炼“小院精神”。
(三)发挥政治引领的主导作用
基层党组织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主心骨,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荣昌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新风小院”建设作为各村(含农村社区)党支部推动乡村振兴、优化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必修课”,从治理框架上确定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和主体责任,确保“新风小院”建设工作的政治方向。一是筑牢“战斗堡垒”。明确村级党组织在小院建设和治理中的领导地位,确保建设方向不偏。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完善小院治理框架和议事规则。通过召开院坝会,引导群众将素质好、能力强的党员推选为小院院长或副院长,由3至5名党员或者群众组成小院理事会,负责院落内的会议组织、政策宣传、民情收集反馈等日常工作。二是选好“领头雁”。将党员在“新风小院”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情况,纳入党员“百分百工程”量化计分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员在乡村治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党员人数较多的小院,成立院党小组,增强创建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三、治理结构:整合治理资源,构建多元共治
荣昌区积极整合治理资源,充分发挥德治、法治、自治“三治一体”的乘数效应,在“新风小院”建设上,强化区委对乡村治理的统筹安排,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将宣传、政法、司法、民政、农业农村等8个涉及乡村治理的区级部门,关于乡村治理的项目、资金、要求等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打包,形成“党建引领、部门联动”的治理大格局。
(一)以自治增活力
村民群众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一是乡村治理由“替民做主”到“由民做主”。村级党组织将“新风小院”建设成为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议事平台,各院落在村级党组织指导和村规民约的框架下,结合本院实际商议制定小院院规、小院精神等,逐步实现小院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二是以政府小资源撬动群众大参与。注重运用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主體意愿,汲取群众力量和智慧,调动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小院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发展合力,形成了群众唱主角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有效解决了“干部干、群众看”的乡村治理困境,实现了村民个体由治理“对象”走向治理“主体”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自我治理过程。
(二)以法治强保障
法治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选择。在“新风小院”建设中,通过融入法治元素,如张贴法治标语、楹联、绘制法治漫画等,让小院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同时,以“新风小院”的“小院讲堂”为载体,组织政法、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党员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到小院开展法治宣讲,打造“法润乡村”“小威送法”等普法品牌,充分发挥“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进小院”“公共法律服务进家庭”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让法治建设在乡村小院“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以德治作纽带
培育良好乡风民风、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德治具有基础性作用。“新风小院”通过因地制宜制定院规民约,开展道德模范、致富能手、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宣传评比活动,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正面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不断滋养乡村德治精神、丰富乡村治理内涵。同时,深化拓展“新风小院”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吸纳在小院中的村社干部、党员、新乡贤、热心人加入到“小院讲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让群众在实践中感受文明新风、遵守文明公约。目前,全区324个“小院讲堂”已吸纳3000余名小院志愿者。镇街党(工)委、村级党组织在“新风小院”中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比活动并设立“红黑榜”,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新风,重构乡村社会荣辱观,从正面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为农村发展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四、治理效能:“新风小院”树新风
基层政府治理有效既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荣昌区在以“新风小院”的创建为抓手,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乡村善治之路。
(一)以产业富民夯实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
“自治增收方能致广大。”荣昌从产业结构、集体经济、小院经济三个层面出发,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夯实基层治理“产业基础”,发展集体经济,提升基层治理“经济实力”,发展小院经济,确保基层治理“内生动力”,强化了基层党组织产业发展的引领力,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经济实力,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以生态惠民建设山清水秀的宜居家园
《荣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荣昌将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新风小院”以此为契机,结合自身客观条件,挖掘特色资源,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释放出美丽乡村新魅力。
(三)以文化强民塑造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
每月1次的“小院讲堂”活动,持续激发村民内生动力;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衣橱收纳整理评比、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系列比赛活动,策划端午包粽子、小院迎国庆、小院团年会等“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以“小家美”促“乡村美”;依托“知党恩、感党恩”小院教育活动,组织脱贫先进典型到“新风小院”现身说法,给群众算收入账、政策账,教育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引导村民在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的良性改变,营造淳朴民风。
(四)以善治安民发挥“三治一体”治理效能
乡村治理有效离不开“自治、法治、德治”一体化的领导工作机制与群众广泛参与的有效结合。“新风小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厘清三治关系,有效解决了“谁来治理、依何治理、如何治理”的问题,实现了“四升四降”的良好治理效果,即民调、安全感指数、人均收入和脱贫攻坚满意度上升,信访、违纪、违法和到访人数下降,基本达到了“麻烦不出院,问题不出村,诉求不出镇”的治理效果。
作者单位:粟超、胡越,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杂志社
杨良见,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钟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