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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0月19日。大连楼市限购令的出台使我国采取限购措施的城市数量升至14个。此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13个大城市出台了限购令,这是今年9月29日“国五条”提出限购之后,各地随后出台的楼市调控地方性细则。其中,深圳、南京直接对第三套房“限购”,被称为“严厉版”限购令而上海、杭州等城市对原有住房既往不咎,每居民家庭仍可再购一套新房,被称为“温柔版”限购令。政策出台后,深圳、南京楼市成交量锐减,退房潮涌动,投资者几乎销声匿迹,而上海、杭州等地仍波澜不惊,房价继续走高。
限购令对楼市的调控是否有效?很多人认为这仅仅是临时性的措施,在供给没有有效增加的情况下。需求只能暂时被压制,最终会爆发并导致房价报复性上涨:也有人认为,如果长期执行限购政策,成交量长期低迷,开发商回笼资金受阻,就只能以缩减投资的方式应对调控,供应无法增加,依然无法满足被压制的需求。只有在限购的同时辅以配套的举措,如切实加大供应。进行长期的制度变革,才能取得成效,否则只能成为市场的巨大隐患。
让房子尽快回归居住功能
在房地产市场泡沫化倾向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限购令”的出现势在必行。从4月中旬国务院启动楼市新政开始,时间已经过去半年了,虽然出现了不少积极变化,但总体来看,目前仍处于博弈胶着期,最终成果如何还是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力度有必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强化,从而以更为明确的调控信号来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楼市新政是一套“组合拳”,其目标应当是满足老百姓合理的住房需求,保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无论从国计方面考虑,还是从民生角度着眼,只有采取综合性的政策措施,让房子尽陕回归其应有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回归居住功能,才能减少和弱化目前业已存在的诸多经济和社会风险。不可否认,调控已有半年,但民众对政策成效的信心依然明显不足,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发民意波澜,新政的威慑力和公信力还在接受各方考验。因此,在前一阶段调控的基础上,现在尤为需要出拳打消地方政府的观望态度和企业的侥幸心理,让“下有对策”在“上有政策”面前彻底失效。
房子是让人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更不能成为经济泡沫化的先锋,这应该是一条常识。近代以来,还没有一个国家是依靠房地产扩张来积累国民财富的,而对于目前城市化决速推进中的中国来说,基本住房需求必然长期强劲,很大程度上具有普遍公共性质,房地产也就不应该视为一个单纯的产业问题或者经济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还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限购令”治标不治本
细数一下,从中央到地方,自2005年起已经历了至少三轮针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然而,客观地说,它们大多是不成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些调控政策的着力点基本上都放在了提高交易成本和抑制需求上。但是,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抬高交易成本通常能够立竿见影地抑制交易的规模,但并不能对价格产生直接影响。在许多情况下’它实际上是助涨助跌的。而以行政手段抑制需求,或许在一段时间内对一种商品价格会起到压制作用,但假如这种需求的市场动力并未真正削弱,那么它迟早会更汹涌地反弹。
眼下要使房地产调控真正起到实效,重要的还是以下两点:一是要扩大有效供应,在这方面,大规模保障性住房的推出看来刻不容缓,虽然它们本身又会带来另外一系列严重问题;二是要让钱变得金贵起来,在这方面,最重要的还是货币政策和金融手段。只有贷款的成本增加了,让手里有房的投资人的资金链紧张起来,才有可能逼使他们将手中的房子抛售到市场上去。而只有大量的房子出售的局面形成,作为反映供求关系的信号的价格,才有可能下降或至少停止上涨。
如果投资者继续得以用异常低廉的成本从金融机构那里弄到钱,那么他们就仍然有机会像以前几轮调控时那样继续捂着房子不出手。毕竟,如我们先前已经提及的,“限购令”不是一项可以永久或长期执行下去的政策,所以一旦扛过这段时间,投资和投机资金就仍有可能卷土重来,并在下一波的楼市高烧中继续获利。
10月19日。大连楼市限购令的出台使我国采取限购措施的城市数量升至14个。此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13个大城市出台了限购令,这是今年9月29日“国五条”提出限购之后,各地随后出台的楼市调控地方性细则。其中,深圳、南京直接对第三套房“限购”,被称为“严厉版”限购令而上海、杭州等城市对原有住房既往不咎,每居民家庭仍可再购一套新房,被称为“温柔版”限购令。政策出台后,深圳、南京楼市成交量锐减,退房潮涌动,投资者几乎销声匿迹,而上海、杭州等地仍波澜不惊,房价继续走高。
限购令对楼市的调控是否有效?很多人认为这仅仅是临时性的措施,在供给没有有效增加的情况下。需求只能暂时被压制,最终会爆发并导致房价报复性上涨:也有人认为,如果长期执行限购政策,成交量长期低迷,开发商回笼资金受阻,就只能以缩减投资的方式应对调控,供应无法增加,依然无法满足被压制的需求。只有在限购的同时辅以配套的举措,如切实加大供应。进行长期的制度变革,才能取得成效,否则只能成为市场的巨大隐患。
让房子尽快回归居住功能
在房地产市场泡沫化倾向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限购令”的出现势在必行。从4月中旬国务院启动楼市新政开始,时间已经过去半年了,虽然出现了不少积极变化,但总体来看,目前仍处于博弈胶着期,最终成果如何还是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力度有必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强化,从而以更为明确的调控信号来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楼市新政是一套“组合拳”,其目标应当是满足老百姓合理的住房需求,保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无论从国计方面考虑,还是从民生角度着眼,只有采取综合性的政策措施,让房子尽陕回归其应有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回归居住功能,才能减少和弱化目前业已存在的诸多经济和社会风险。不可否认,调控已有半年,但民众对政策成效的信心依然明显不足,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发民意波澜,新政的威慑力和公信力还在接受各方考验。因此,在前一阶段调控的基础上,现在尤为需要出拳打消地方政府的观望态度和企业的侥幸心理,让“下有对策”在“上有政策”面前彻底失效。
房子是让人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更不能成为经济泡沫化的先锋,这应该是一条常识。近代以来,还没有一个国家是依靠房地产扩张来积累国民财富的,而对于目前城市化决速推进中的中国来说,基本住房需求必然长期强劲,很大程度上具有普遍公共性质,房地产也就不应该视为一个单纯的产业问题或者经济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还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限购令”治标不治本
细数一下,从中央到地方,自2005年起已经历了至少三轮针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然而,客观地说,它们大多是不成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些调控政策的着力点基本上都放在了提高交易成本和抑制需求上。但是,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抬高交易成本通常能够立竿见影地抑制交易的规模,但并不能对价格产生直接影响。在许多情况下’它实际上是助涨助跌的。而以行政手段抑制需求,或许在一段时间内对一种商品价格会起到压制作用,但假如这种需求的市场动力并未真正削弱,那么它迟早会更汹涌地反弹。
眼下要使房地产调控真正起到实效,重要的还是以下两点:一是要扩大有效供应,在这方面,大规模保障性住房的推出看来刻不容缓,虽然它们本身又会带来另外一系列严重问题;二是要让钱变得金贵起来,在这方面,最重要的还是货币政策和金融手段。只有贷款的成本增加了,让手里有房的投资人的资金链紧张起来,才有可能逼使他们将手中的房子抛售到市场上去。而只有大量的房子出售的局面形成,作为反映供求关系的信号的价格,才有可能下降或至少停止上涨。
如果投资者继续得以用异常低廉的成本从金融机构那里弄到钱,那么他们就仍然有机会像以前几轮调控时那样继续捂着房子不出手。毕竟,如我们先前已经提及的,“限购令”不是一项可以永久或长期执行下去的政策,所以一旦扛过这段时间,投资和投机资金就仍有可能卷土重来,并在下一波的楼市高烧中继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