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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推动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修订了《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