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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大降低,但地方政府的事务并不因财政收入的降低而减少,相反有增长的趋势.地方政府为筹措财源不得不采取“土地财政”的策略.“土地财政”带来的负效应的蔓延呼唤“土地财政”制度的改革.规范化的财政分权体制,尤其是赋予地方财政自主权,是“土地财政”制度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