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不可能在真空中产生,作为监控行政权力运行的行政诉讼制度更是如此。在国家至上观念所左右的社会,人们不可能指望通过法律制度来纠正官吏的不法,也更不可能将代表国家(君主)执法的行政机关推上被告的位置。行政诉讼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一个特定的国家经济环境、政治制度及思想意识状况。以下我们具体分析行政诉讼制度产生的一般条件与现实条件,并通过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论证行政诉讼制度的具体生成,以加深对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