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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金政办发(2007)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现代农业主体,增强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带动力,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新确认公布一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