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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垦下属6个国有农场,改革开放以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四到户两自理”,职工退休后,没有发放退休金,各场视土地或经济承受能力。采取以地、以果养人养老。大体分为三种类型:1、大帽山农场、白沙仑农场,采取分配口粮田、责任田O.5亩与O.8亩/人,不再给予生活补贴。2、第二农场分配责任田0.5亩/人,职工退休后每人每月再发给生活补贴30元。3、第一农场,职工退休后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贴80元,凤南农场职工退休后,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贴120元;海沦农场职工退休后,每月每人发给150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