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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立法成果相比,我国少年司法机构的建立大大滞后了.建立少年法院,有利于对少年案件量刑的综合平衡,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少年案件的"延伸"工作,确保对少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有利于检察机关对少年案件审判统一实施法律监督;也有利有探索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方向,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行落到实处,本文并对未来少年法院的基本模式作了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