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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村庄内部的空间构造对村庄公共权力的产生和运行有着基础性的影响。一方面,明确的村庄次属空间单元的存在使得村庄公共权力的分配能够找到一个明确的地理依据,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因权力——利益分配不均而导致的村庄派性的形成;另一方面,村庄空间的非均衡性又造就了村庄权力的一种与制度规定并不相同的层级性,由此而导致了村庄中心与边缘的政治格局。国家权力的实现依托在村庄既有的空间格局之上,从而凸显了这一地域村庄权力生产机制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