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就业是民生之本。罪犯刑释后的就业更有着特别的意义,也是政府和社会历来十分关注且解决难度最大的问题。笔者对某重刑犯监狱近三年新收押罪犯的重新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有18人属于“二进宫”或“三进宫”,其中15人重新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刑释后无业可就或就业不顺利、为生活所迫,占重新犯罪人数的83.3%。可见,就业问题是刑释人员再社会化的“瓶颈”,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导致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