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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刘春红——我以我行践公正刘春红,1996年毕业于长春大学,同年参加公证工作,1997年任公证员,2006年任吉林省四平市公证处副主任、二级公证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刘春红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时刻以"人民满意的公证员"标准要求自己,2000、2001年被市局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2002年被省政府、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公证员";2006年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优秀公证员";2007年在全省三争活动考评中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优秀公证员"称号;2008、2009年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