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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初创工作,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建立检察制度是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建设检察制度要从中国实际出发,需有中国特色;应遵循“必要”与“可能”的原则开展检察工作;人民检察制度不是一个静止的僵化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需要与时俱进。总结、记取错案的教训,是研究新中国初期司法工作不应回避的问题。这些教训包括:法律不健全,缺少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大规模群众运动的误导;违反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增强司法干部的职业责任,重证据,不搞逼供信,不轻信口供,是防止错案必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