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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托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这种模式既减轻儿女负担,又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在我国目前家庭养老能力下降、机构养老总体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居家养老的优势更为突出,是一种很有前途的养老方式。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
一、常州市养老的基本状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常州市的人口平均寿命已达到79岁,加之长期计划生育,老年人口比重迅速提高,年龄结构日趋老龄化。2015年,常州市常住人口中,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362.5万人,占77.10%,比上年下降0.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4.7万人,占比11.6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每百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的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达到15.1%,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养老形势空前严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传统家庭养老面临一定困境,常州市机构养老设施又严重不足,尽管2015年新增养老床位1671张,总数达3万张,市区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40%,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7.5张,比全国平均数高出12.5张床位。但和常州的54万老人人口基数相比却仍是杯水车薪。
二、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常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部分老年人的一些基本问题,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受到了市民的欢迎。但是此项工作还属于起步阶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单一,服务设施缺乏,满足不了需求
目前我国城市中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项目增多,己不仅仅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他们更需要的是有人陪他们聊天解闷。而事实上,各地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务,真能做到的却较为单一,不能满足现阶段老年人的需要。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水平低;医疗技术不适应救助服务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进行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和城市规划过程中,还没有更多的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己经在一定规模的居民居住群里,不仅配备有一定规模程度的养老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已经是具有了综合服务型,兼顾日托、长期住宿、康复、护理等功能,可见我们在这些方面做的还是远远不够的。
(二)社区居家养老管理体制滞后,难以取得显著成效
社区管理体制滞后,基层社区组织责权不相一致。从宏观层面上讲,民政部门名义上承担了宏观管理的职责,但实际上各部门互相割裂,民政部门的综合协调效果不明显,各基层单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各部门的作用难以形成合力,而是相互摩擦、相互制约、甚至对立。从微观层面上看,一方面,社区责任无限度扩大,居民委员会承担了政府“下放”的计划、规划、市容、卫生等诸多方面的管理权;另一方面,社区组织建设不力,机构设置单一,人员不整,跟不上社区工作的各项需要,导致基层社区包括街道、居民委员会还是延续市、区政府帮手和政策落实机构的角色,所以作为社区工作之一的老人工作也只能敷衍了事,难有显著的成效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资金來源不足且市场化运作失衡
目前社区办公经费少,主要是靠自己创收和社会集资,要想开展好社区本身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已很困难.而作为社区工作之一的居家养老服务,在很多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给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和一些企业和个人的捐助也是不够的,资金供给明显不足。并且有些社区存在着管理不善和严重浪费的现象,甚至还有社区的管理者挪用资金的现象,使一些有志于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助的人士,不愿意把钱直接捐助给社区,资金问题正成为影响社区以及社区为老人服务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此外,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市场较大、可操作服务项目多,但商家对养老服务投资收益信心不足,对企业难以形成吸引力,缺少专业的服务企业参与,没有形成良好的市场化机制;另一方面,缺乏政策支持和宣传引导,居家养老服务业态尚未形成,教育、管理、培训、就业等市场化程度较低。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小、素质低
社区尽管和家政服务中心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但这部分人员大多来自“4050”再就业人员,虽然他们在上岗前接受了专业培训,可由于社区培训经费有限,这些服务人员本身素质不高,导致无法为老年人提供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在社会中的高素质、专业化服务收费较老年的人收入来说较高,从而致使老年人对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不高,这将严重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更难期望它能在短期内提高和完善了,所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需要我们极为重视。
(五)社区居家养老社会舆论推动不力,未能引导民众正确认识社区居家养老
老年居民对居家养老的内涵不了解,参与意愿不强,有一部分老年居民仍持有传统观念,认为在家里养老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到社区参加居家养老就是自己无能、儿女不孝顺的体现,即便是真正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居民,也会出于对服务满意度不高或者其他原因并未对身边老年人宣传,由此发展到如今,社区居家养老并未形成正面的舆论效应。
三、开展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
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是新事物,发展中有不足和问题是必然的,我们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必须考虑我国的社会现实和文化传统,积极探索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实际的社区居家养老新途径。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我国现在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经济的建设上,对于老龄化问题关注不够,而这些社会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需要我们给予足够重视。政府要把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作来抓,要充分了解老年人的切实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全方位的、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只有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利益,使他们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减轻现代年轻人的负担,才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才能更好的建设和谐社会。 (二)循序渐进地发展居家养老
一是先试点后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是新事物,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而且它又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应先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再在面上逐步推广。二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福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福利明显超前或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因而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分工发展居家养老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应由政府主导,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政府、民间组织、服务机构根据各自不同的职责与分工,共同做好推进工作。政府是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确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分步推进计划,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预算、综合协调及有关的监管工作。民间组织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主体,它接受政府委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和服务对象的评估工作,按时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服务机构面向老年人直接开展面对面的服务,其职责是做好服务人员的选派、管理、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及评估机制。
(四)广泛开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来源不能单靠基层财务补贴,而应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起对于居家养老项目整体财政预算制度。但我国政府现在还不可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资金渠道,学习西方对于税收的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关注我国养老现状,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援助。政府还可以通过发行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福利彩票,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
同时,要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政府要分别深入社区对居家养老资金的进行专项监督,明确规定社区居家养老资金监管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限期整改,切实杜绝资金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截留、挪用等问题,对违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发放和使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姑息。
(五)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和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
能否培训一支业务精、素质好、热情为老年人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是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成败的关键。因而,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训中,应有统一的大纲、教材,有一支优秀的师资力量,有一批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社会办学机构,并颁发经国家认可的全国(至少是省市)通用的资格证书,从而把居家养老服务的教育培训融入到社会的大教育系统之中,进行社会化管理,建立社会福利的人才高地。
(六)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功能
我们现在社区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围绕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三大类,且偏重于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也就是说主要关注物质生活的帮困需求,精神思想服务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事实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更趋向于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绝不能搞“一刀切”。社区除了提供家庭钟点工、老年应急服务、职业介绍、陪伴服务、家庭病床、心理咨询、托老所等服务供老人选择,还应对老人提出了的不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
社区要扩大服务的范围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福利设施,除了兴建新的公共设施,还可通过整合周边资源来完善设备,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具体说:
首先,根据实际情况改建和美化室内室外活动场所,这样有利于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例如太极拳队、时装模特表演队、书画社、老年人合唱团、秧歌队、舞蹈队等各种兴趣活动小组,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其次,在社区多增加体育健身器械的供给,丰富其种类,这样可以为老年人锻炼身体提供更多的方便。
同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投入小、经济和社会效益高的养老方式,但居家养老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目前也存在许多不足。在此背景下常州市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也在向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靠拢,在社区居家养老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整改措施中,常州市正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庆国:对中国养老问题的思考.唐山職业技术学院学报[J].2007年6月5日.
[2]李玉玲:社区居家养老:文献综述[J].江海纵横.2008年1月.
[3]曾昱: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专业化、产业化和和规模化.http//www.mca.gov.cn.2008年1月21日.
[4]何谦,陈汉平:浅议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和可行性.法制与社会[J].2007年03期.
[5]吴燕民,金岩:社区养老的可行性与发展对策研究.辽宁行政学院学报[J],2007年05期.
[6]方秀云:社区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对策研究.社区居家养老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探讨.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J].2006年05期.
[7]李学斌: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研究综述[J].宁夏社会科学.2008年01期.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
一、常州市养老的基本状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常州市的人口平均寿命已达到79岁,加之长期计划生育,老年人口比重迅速提高,年龄结构日趋老龄化。2015年,常州市常住人口中,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362.5万人,占77.10%,比上年下降0.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4.7万人,占比11.6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每百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的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达到15.1%,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养老形势空前严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传统家庭养老面临一定困境,常州市机构养老设施又严重不足,尽管2015年新增养老床位1671张,总数达3万张,市区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40%,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7.5张,比全国平均数高出12.5张床位。但和常州的54万老人人口基数相比却仍是杯水车薪。
二、常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常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部分老年人的一些基本问题,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受到了市民的欢迎。但是此项工作还属于起步阶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单一,服务设施缺乏,满足不了需求
目前我国城市中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项目增多,己不仅仅是简单的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他们更需要的是有人陪他们聊天解闷。而事实上,各地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务,真能做到的却较为单一,不能满足现阶段老年人的需要。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水平低;医疗技术不适应救助服务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进行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和城市规划过程中,还没有更多的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己经在一定规模的居民居住群里,不仅配备有一定规模程度的养老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已经是具有了综合服务型,兼顾日托、长期住宿、康复、护理等功能,可见我们在这些方面做的还是远远不够的。
(二)社区居家养老管理体制滞后,难以取得显著成效
社区管理体制滞后,基层社区组织责权不相一致。从宏观层面上讲,民政部门名义上承担了宏观管理的职责,但实际上各部门互相割裂,民政部门的综合协调效果不明显,各基层单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各部门的作用难以形成合力,而是相互摩擦、相互制约、甚至对立。从微观层面上看,一方面,社区责任无限度扩大,居民委员会承担了政府“下放”的计划、规划、市容、卫生等诸多方面的管理权;另一方面,社区组织建设不力,机构设置单一,人员不整,跟不上社区工作的各项需要,导致基层社区包括街道、居民委员会还是延续市、区政府帮手和政策落实机构的角色,所以作为社区工作之一的老人工作也只能敷衍了事,难有显著的成效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资金來源不足且市场化运作失衡
目前社区办公经费少,主要是靠自己创收和社会集资,要想开展好社区本身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已很困难.而作为社区工作之一的居家养老服务,在很多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给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和一些企业和个人的捐助也是不够的,资金供给明显不足。并且有些社区存在着管理不善和严重浪费的现象,甚至还有社区的管理者挪用资金的现象,使一些有志于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助的人士,不愿意把钱直接捐助给社区,资金问题正成为影响社区以及社区为老人服务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此外,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市场较大、可操作服务项目多,但商家对养老服务投资收益信心不足,对企业难以形成吸引力,缺少专业的服务企业参与,没有形成良好的市场化机制;另一方面,缺乏政策支持和宣传引导,居家养老服务业态尚未形成,教育、管理、培训、就业等市场化程度较低。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小、素质低
社区尽管和家政服务中心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但这部分人员大多来自“4050”再就业人员,虽然他们在上岗前接受了专业培训,可由于社区培训经费有限,这些服务人员本身素质不高,导致无法为老年人提供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在社会中的高素质、专业化服务收费较老年的人收入来说较高,从而致使老年人对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不高,这将严重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更难期望它能在短期内提高和完善了,所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需要我们极为重视。
(五)社区居家养老社会舆论推动不力,未能引导民众正确认识社区居家养老
老年居民对居家养老的内涵不了解,参与意愿不强,有一部分老年居民仍持有传统观念,认为在家里养老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到社区参加居家养老就是自己无能、儿女不孝顺的体现,即便是真正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居民,也会出于对服务满意度不高或者其他原因并未对身边老年人宣传,由此发展到如今,社区居家养老并未形成正面的舆论效应。
三、开展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
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是新事物,发展中有不足和问题是必然的,我们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必须考虑我国的社会现实和文化传统,积极探索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实际的社区居家养老新途径。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我国现在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经济的建设上,对于老龄化问题关注不够,而这些社会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需要我们给予足够重视。政府要把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作来抓,要充分了解老年人的切实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全方位的、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只有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利益,使他们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减轻现代年轻人的负担,才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才能更好的建设和谐社会。 (二)循序渐进地发展居家养老
一是先试点后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是新事物,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而且它又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应先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再在面上逐步推广。二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福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福利明显超前或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因而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分工发展居家养老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应由政府主导,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政府、民间组织、服务机构根据各自不同的职责与分工,共同做好推进工作。政府是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确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分步推进计划,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预算、综合协调及有关的监管工作。民间组织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主体,它接受政府委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和服务对象的评估工作,按时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服务机构面向老年人直接开展面对面的服务,其职责是做好服务人员的选派、管理、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及评估机制。
(四)广泛开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来源不能单靠基层财务补贴,而应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起对于居家养老项目整体财政预算制度。但我国政府现在还不可能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资金渠道,学习西方对于税收的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关注我国养老现状,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援助。政府还可以通过发行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福利彩票,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
同时,要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政府要分别深入社区对居家养老资金的进行专项监督,明确规定社区居家养老资金监管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限期整改,切实杜绝资金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截留、挪用等问题,对违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发放和使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姑息。
(五)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和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
能否培训一支业务精、素质好、热情为老年人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是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成败的关键。因而,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训中,应有统一的大纲、教材,有一支优秀的师资力量,有一批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社会办学机构,并颁发经国家认可的全国(至少是省市)通用的资格证书,从而把居家养老服务的教育培训融入到社会的大教育系统之中,进行社会化管理,建立社会福利的人才高地。
(六)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功能
我们现在社区居家养老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围绕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三大类,且偏重于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也就是说主要关注物质生活的帮困需求,精神思想服务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事实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更趋向于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绝不能搞“一刀切”。社区除了提供家庭钟点工、老年应急服务、职业介绍、陪伴服务、家庭病床、心理咨询、托老所等服务供老人选择,还应对老人提出了的不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
社区要扩大服务的范围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福利设施,除了兴建新的公共设施,还可通过整合周边资源来完善设备,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具体说:
首先,根据实际情况改建和美化室内室外活动场所,这样有利于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例如太极拳队、时装模特表演队、书画社、老年人合唱团、秧歌队、舞蹈队等各种兴趣活动小组,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其次,在社区多增加体育健身器械的供给,丰富其种类,这样可以为老年人锻炼身体提供更多的方便。
同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投入小、经济和社会效益高的养老方式,但居家养老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目前也存在许多不足。在此背景下常州市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也在向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靠拢,在社区居家养老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整改措施中,常州市正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庆国:对中国养老问题的思考.唐山職业技术学院学报[J].2007年6月5日.
[2]李玉玲:社区居家养老:文献综述[J].江海纵横.2008年1月.
[3]曾昱: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专业化、产业化和和规模化.http//www.mca.gov.cn.2008年1月21日.
[4]何谦,陈汉平:浅议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和可行性.法制与社会[J].2007年03期.
[5]吴燕民,金岩:社区养老的可行性与发展对策研究.辽宁行政学院学报[J],2007年05期.
[6]方秀云:社区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对策研究.社区居家养老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探讨.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J].2006年05期.
[7]李学斌: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研究综述[J].宁夏社会科学.2008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