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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践中,部分监理工作人员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一些概念认识仍有模糊之处甚至存在错误。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管理行为,监理的主要业务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而监理的业务对象则应是明确、落实和协调工程建设中合同双方的义务和权利,达到搞好工程建设并使建设各方获得合理回报的目的。真正的监理工程师不应是业主的质检员、承包商的技术员、工程的技术咨询师,而应是既懂技术又精通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和法律问题的技术专家和合同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