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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母子公司的组成形式已经成为了企业集团的发展主体,具有重要价值。在母子公司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创造市场价值,降低经营风险的过程中,积极调整母子公司的法律关系,改善母子公司投资类型,创新母子公司发展经营动力,提高公司控制能力,是未来法律制度需要注意的内容。
关键词:母公司;子公司;法律关系;具体内容
公司的组成形式作为一种典型的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组织形式,根据具体的发展策略积极调整发展方向,在公司组织结构上积极创新,转型发展。根据我国颁布的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内容中根据企业制度本身的遵守价值与道德精神的一系列制度和原则进行了适度调整与创新,在发展过程中加入了制度创新的新型内容,在司法的内容中并不完善,在实行中遇到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注重单个公司的对象和制度中存在一系列的各种难题与具体公司竞争和子公司法律地位的一系列问题,在母子公司中的法律关系没有进行全面规定。在实践中,企业之间的竞争缺乏有效的结合,企业之间的产权转让和组成类型严重缺失,导致《公司法》执行中的问题频频出现。
一、母公司的法律概述
1.母公司的涵义
母公司的涵义指的是一家公司获得或拥有其他公司一定份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可以控制、支配其他公司中人事或财务、业务信息等事项的公司。这种公司是股份总体的结合,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最基本特征不在于是否拥有或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的业务经营。
2.母公司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的特征
母公司的特征一般主要表现为以下一些特征,主要有:
第一,母子公司整体合并报表,形成统一使用。母公司根据自身享受的经济收益,合并报表,根据母公司股东的利益与观点结合编制报表,合并报表后母公司的会计报表得到扩展,合并报表的主要使用者就是母公司本身的股东和债权人。
第二,合并净收益。合并净收益是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益,子公司中少数股权股东所获得的净收益应排除在外。
第三,少数的股权收益,母公司的股东观点是针对一项具体费用进行计量和使用,基于子公司的损益进行净收益的处理,根据股权比例计算得出。将少数股权的收益看成一项费用,根据会计计算实务将少数股权的收益确定为合并净收益的一个扣除项目。
第四,少数股权权益,少数股权权益本身,从母公司股东观点来看一项负债,计量根据子公司资产负债的总额乘以少数股权的比例得出具体的数量。将少数股权股东的权益作为一项负债不符合负债要素的定义,实务中将少数股权股东权益放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单独列示。
二、子公司的法律概述
1.子公司的涵义
子公司的涵义指的是母公司的附属公司,是一个总公司的附属,一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进行实际控制,控制的公司被称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自然人不能组成子公司,只有法人能够成为子公司。自然人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想法与自身动机选择子公司的发展路线,然而法人可以根据股东的权益进行整合,从股东权益出发考虑子公司的发展方向与策略,因此子公司中法人可以控制其所有行为。通常拥有一家子公司,必须先拥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但亦有其他的控制方式可行,且对于需要怎样的控制及如何达到的精确规则可以是非常复杂的。
2.责任义务
第一,子公司指的是在一定比例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所持有的过程中,受到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本身受到母公司的实际控制,但是在法律上,子公司仍然具有法律地位,也是一家独立企业。子公司拥有自己的独立公司章程与名称,受到母公司的控制和保护,在法律上子公司仍然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第二,子公司的行为要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发展上依靠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
1.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相关性
一是控制关系。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是母公司决定。
二是投资关系。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极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本通过投资实现。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投资关系分为两种情况。①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母公司进行投入,以此保障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运行稳定性。②母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共同投资,在子公司中,母公司所投资的比例一定要超过其他公司,对子公司形成实际控制。
三是财务关系。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过程中,母子公司在财务上是相互独立的,但是母公司可以根据调剂资金的名义,以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从子公司中拿出所有资金和收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发展如果存在风险,则影响母公司本身的发展,对母公司的发展构成影响,导致母公司的收益降低。
四是在母公司的管理关系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差距在名义上是生产与经营商享有自主权,但是在实际行动上存在一系列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母公司永远享有对子公司的管理权。通常母公司除了自身直接开展生产与经营活动外,主要责任还要对所属的各类子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领导不同的子公司进行生产和经营,防止其他风险的产生。 由此可见,以母子公司为核心组成的企业集团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一种重要的市场主体,根据母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向与管理方式来看,它对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分散经营风险具有重要作用。调整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已成为世界各国公司立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母子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以及具体运营方式判断母子公司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与义务。通过公司投资、或公司之间签订企业支配协议形成母子公司法律关系。母子公司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一是母子公司内部之间的管理和控制关系,二是母子公司和子公司债权人及子公司少数股东之间的外部关系。
2.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
(1)子公司收到母公司的实际控制与管理,实际控制主要表现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运行和资金使用,人事调动等重大事项的实际决定权,根据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和股东股份利益的集合,做出具体的决定。其中重要的内容是母公司自身通过行使权利帮助董事会的多名董事争取实际权益,将母公司的股东切实利益照顾好,股东的权益大于子公司的权益。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可以看出母子公司之间的融合主要以母子公司主体的价值和承担义务。从法律角度分析子公司和母公司的相应责任和权责归属,根据相应的母子公司的发展进行融合,提出了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参考文献:
[1]董建珠.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集团经济研究》,2012年第1期,34-35
[2]李杰.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教学改革探索,《中国教育科学探究》,2012年第l期,37-38
[3]张新民.论劳动关系中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国劳动保障报》,2011年2月7日第三版
[4]傅弯,曹理.《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滥用防止研究》,《当代法学》,2011年3月,第20卷第2期
[5]颜运秋.《公司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的理论逻辑与制度构建》,《法商研究》,2012年第6期
[6]张富春.《企业集团组织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关键词:母公司;子公司;法律关系;具体内容
公司的组成形式作为一种典型的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组织形式,根据具体的发展策略积极调整发展方向,在公司组织结构上积极创新,转型发展。根据我国颁布的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内容中根据企业制度本身的遵守价值与道德精神的一系列制度和原则进行了适度调整与创新,在发展过程中加入了制度创新的新型内容,在司法的内容中并不完善,在实行中遇到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注重单个公司的对象和制度中存在一系列的各种难题与具体公司竞争和子公司法律地位的一系列问题,在母子公司中的法律关系没有进行全面规定。在实践中,企业之间的竞争缺乏有效的结合,企业之间的产权转让和组成类型严重缺失,导致《公司法》执行中的问题频频出现。
一、母公司的法律概述
1.母公司的涵义
母公司的涵义指的是一家公司获得或拥有其他公司一定份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可以控制、支配其他公司中人事或财务、业务信息等事项的公司。这种公司是股份总体的结合,代表所有股东的利益,最基本特征不在于是否拥有或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的业务经营。
2.母公司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的特征
母公司的特征一般主要表现为以下一些特征,主要有:
第一,母子公司整体合并报表,形成统一使用。母公司根据自身享受的经济收益,合并报表,根据母公司股东的利益与观点结合编制报表,合并报表后母公司的会计报表得到扩展,合并报表的主要使用者就是母公司本身的股东和债权人。
第二,合并净收益。合并净收益是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益,子公司中少数股权股东所获得的净收益应排除在外。
第三,少数的股权收益,母公司的股东观点是针对一项具体费用进行计量和使用,基于子公司的损益进行净收益的处理,根据股权比例计算得出。将少数股权的收益看成一项费用,根据会计计算实务将少数股权的收益确定为合并净收益的一个扣除项目。
第四,少数股权权益,少数股权权益本身,从母公司股东观点来看一项负债,计量根据子公司资产负债的总额乘以少数股权的比例得出具体的数量。将少数股权股东的权益作为一项负债不符合负债要素的定义,实务中将少数股权股东权益放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单独列示。
二、子公司的法律概述
1.子公司的涵义
子公司的涵义指的是母公司的附属公司,是一个总公司的附属,一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进行实际控制,控制的公司被称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自然人不能组成子公司,只有法人能够成为子公司。自然人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想法与自身动机选择子公司的发展路线,然而法人可以根据股东的权益进行整合,从股东权益出发考虑子公司的发展方向与策略,因此子公司中法人可以控制其所有行为。通常拥有一家子公司,必须先拥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但亦有其他的控制方式可行,且对于需要怎样的控制及如何达到的精确规则可以是非常复杂的。
2.责任义务
第一,子公司指的是在一定比例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所持有的过程中,受到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本身受到母公司的实际控制,但是在法律上,子公司仍然具有法律地位,也是一家独立企业。子公司拥有自己的独立公司章程与名称,受到母公司的控制和保护,在法律上子公司仍然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第二,子公司的行为要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发展上依靠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
1.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相关性
一是控制关系。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是母公司决定。
二是投资关系。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极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本通过投资实现。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投资关系分为两种情况。①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母公司进行投入,以此保障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运行稳定性。②母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共同投资,在子公司中,母公司所投资的比例一定要超过其他公司,对子公司形成实际控制。
三是财务关系。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过程中,母子公司在财务上是相互独立的,但是母公司可以根据调剂资金的名义,以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从子公司中拿出所有资金和收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发展如果存在风险,则影响母公司本身的发展,对母公司的发展构成影响,导致母公司的收益降低。
四是在母公司的管理关系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差距在名义上是生产与经营商享有自主权,但是在实际行动上存在一系列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母公司永远享有对子公司的管理权。通常母公司除了自身直接开展生产与经营活动外,主要责任还要对所属的各类子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领导不同的子公司进行生产和经营,防止其他风险的产生。 由此可见,以母子公司为核心组成的企业集团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一种重要的市场主体,根据母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向与管理方式来看,它对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分散经营风险具有重要作用。调整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已成为世界各国公司立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母子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以及具体运营方式判断母子公司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与义务。通过公司投资、或公司之间签订企业支配协议形成母子公司法律关系。母子公司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一是母子公司内部之间的管理和控制关系,二是母子公司和子公司债权人及子公司少数股东之间的外部关系。
2.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
(1)子公司收到母公司的实际控制与管理,实际控制主要表现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运行和资金使用,人事调动等重大事项的实际决定权,根据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和股东股份利益的集合,做出具体的决定。其中重要的内容是母公司自身通过行使权利帮助董事会的多名董事争取实际权益,将母公司的股东切实利益照顾好,股东的权益大于子公司的权益。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可以看出母子公司之间的融合主要以母子公司主体的价值和承担义务。从法律角度分析子公司和母公司的相应责任和权责归属,根据相应的母子公司的发展进行融合,提出了母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参考文献:
[1]董建珠.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集团经济研究》,2012年第1期,34-35
[2]李杰.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教学改革探索,《中国教育科学探究》,2012年第l期,37-38
[3]张新民.论劳动关系中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国劳动保障报》,2011年2月7日第三版
[4]傅弯,曹理.《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滥用防止研究》,《当代法学》,2011年3月,第20卷第2期
[5]颜运秋.《公司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的理论逻辑与制度构建》,《法商研究》,2012年第6期
[6]张富春.《企业集团组织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