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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纠纷常发生 报班别忘要发票
当发现培训辅导班名不副实时……家长能否要求退费?
当学生因自身问题选择退班时……学校能否同意退费?
当花了高昂学费但培训效果却不理想时……家长又能否选择退费?
如今,“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观念深入人心,家长们为子女报班的热情有增无减。暑假已至,家长们与辅导班的“恶战”又将一次次上演……
数据说话:
■ 《中国家庭教育消费报告》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家庭教育月消费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44%,其中学前教育阶段消费成为除大学教育消费以外最大的支出项,小学生成为参加培训班最主要的人员,超过80%的家长希望孩子在小学阶段参加培训班。
■ 从 2011年至今,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的教育消费纠纷案件持续递增,2011年近60起,2012年100起,2013年截至5月底44起……
学生不适应辅导班 家长心疼孩子上课远
家长跟风报班 出尔反尔损失大
黄女士的儿子轩轩今年刚满3岁,为了培养孩子的英语学习兴趣,黄女士在家附近的一家幼儿英语培训机构报了名,并交纳了一年120课时共计1万元的培训费。
没想到,上课时轩轩完全不适应授课听讲方式,经常哭闹并试图走出教室,不仅影响授课效果,也影响了同班其他孩子的正常上课。
有过几次不愉快的上课经历后,黄女士决定给轩轩退班。而且,黄女士一家因故要搬到另一区域居住,孩子过来上课也会不方便……不过,让黄女士郁闷的是,培训机构认为双方的合同中明确写着“费用一旦收取概不退还”,他们同意轩轩退班但拒绝退费。
随后,黄女士向工商部门查询得知,该培训机构经营范围是咨询服务并没有英语培训项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缺乏资质,双方的培训合同无效,要求退还剩余学费8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现行法律法规未对英语培训机构资质予以强制性规定要求,双方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最终判决驳回了黄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专家说:
家长在为未成年子女报班前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兴趣爱好,如果盲目跟风报班,又因自己原因退班的,除非在合同中约定了中途退班的单方解除权,否则都应向培训机构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
目前我国大多数培训机构采取在工商注册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形式提供培训服务,服务内容可以包括考研、英语、司法考试、艺术类培训等等,所以家长单纯以培训机构未经特别审批不具备培训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课表安排不一致 课程无故被取消
培训班名不副实 家长维权要及时
虽然家里并不宽裕,但看到同事朋友都给自家的宝宝报了早教班,林女士决定哪怕花再多钱,也不能让孩子在起跑线上就比别人落后一步……
林女士的儿子小健今年两岁,在给孩子找到一家自称某国际金牌早教国内授权经营店的早教中心后,她毫不犹豫地就签订了《宝贝课程销售协议》,并交纳了一年的培训费1.5万余元。
然而,几次课下来,林女士发现实际课程与课表安排并不一致,且时常约不到课,更有几次课全班仅有小健一人上课……
这让林女士非常生气,她觉得早教班这么不负责任,根本无法达到预期早教效果,更让林女士恼火的是,有一次明明按课表带着小健去上课,却发现教室空无一人,经询问才得知当天课程已被取消。
几次课后,林女士认为早教中心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要求与其解除协议并退还剩余培训费,而早教中心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
一个月后,当林女士再次前往索赔时,早教中心经营地已是人去楼空,无奈的林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早教中心作为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义务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课程内容提供教学服务,擅自取消课程,停止服务,已构成严重违约。最终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教育协议,早教中心退还剩余课程款1万余元。但因该早教中心已搬离注册经营地,实际经营地不详,法院适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了此案,早教中心的行为造成林女士无法及时退赔,现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专家说:
在培训机构实际提供课程与合同约定课表内容不一致时,培训机构已构成违约,造成损失的,家长可以要求赔偿。
家长如果对授课师资、教学环境等有一定要求,应尽量在签订协议前与培训机构沟通,争取在协议中以特别约定的形式予以明确,避免因此产生纠纷。
本案中,早教中心收取培训费用后擅自搬离经营地点或撤店,客观上增加了家长维权的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且此类案件即使经法院裁判,也存在执行不了的风险,家长们要特别注意。
追究家教没资格证 对培训效果不满意
培训效果不理想 想要退费有点难
马先生的儿子小诺初二期末考试成绩不太理想,对儿子期望颇高的马先生决定为小诺聘请个人家教进行辅导。
经朋友介绍,马先生找到了在北京某高校读博的陈某。据说陈某教授初中数学很有一套,还能帮忙找齐其它科目的培训老师,经他们辅导的学生大多成绩提升很快,只是收费较高。
望子成龙心切的马先生很快与陈某达成口头培训协议,经过一学期的辅导,马先生在交纳了近10万元课时费后发现小诺的考试成绩并没提高。
马先生作为小诺的法定代理人,以陈某没有教师证私自授课乱收学费且未达到培训效果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课时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存在事实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是否持有教师证并非个人家教的必备资质,在双方对课时收费标准协商一致,并对培训效果未进行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小诺已接受所交纳课时费的培训课程,陈某亦提供了相应的教育服务,最终判决驳回了小诺的全部诉讼请求。
专家说: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个人家教资质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聘请个人家教时应注意签订书面教育培训合同,以便明确教学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应包括课程内容条款、课时计时与收费标准条款等。如果需要,还应约定培训效果条款。
如果只看到他人接受培训后取得了好成绩,却未在合同中约定培训效果衡量标准,最终未达心理预期成绩的,家教老师亦不承担责任。
特邀专家 焦景收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事法律风险管控专家。
专家提示:
暑假报班要“多个心眼”
现在北京的培训班有几千家,其中有应试、素质教育、职业技能等多种性质。时值暑期,各种培训班吸引着许多学生,学员与培训班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也最容易在这个时候发生。家长们应该提高警惕,谨防被忽悠。
1、别信广告吹嘘。很多培训班喜欢打着名校、名师的旗号进行宣传,“特级教师”“考试包过”,各种宣传层出不穷,而实际上存在很大出入。家长们应注意核实情况,最好到授课地点实际查看一番,除了考察资质、师资、收费等事项外,对场地过于简陋、教具不齐全的培训班更要留心,切勿在宣传人员的“花言巧语”下冲动消费。
2、谨防试听噱头。许多培训班都以先“试听”再交费的方式来吸引家长,可家长们一旦交了全费,再对教学质量不满意或孩子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学习要求退费时,办学方则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
3、注意签订协议。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培训班前,应对培训班的教学时间、报名费、课时费、资料费以及退费等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并签订相关协议。特别是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及退费条款,应格外留意。
4、当心霸王条款。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往往在合同中隐藏陷阱,而消费者也时常不仔细查看合同,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家长们要关注合同中是否加入“学员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费手续”或“扣除相关学杂费后退还部分款项”等不平等格式条款。
5、注意索要票据。消费者在签好培训协议后要索取正规发票,对教育培训机构发放的招生简章、广告宣传单等有关资料,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此作为维权依据。
当发现培训辅导班名不副实时……家长能否要求退费?
当学生因自身问题选择退班时……学校能否同意退费?
当花了高昂学费但培训效果却不理想时……家长又能否选择退费?
如今,“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观念深入人心,家长们为子女报班的热情有增无减。暑假已至,家长们与辅导班的“恶战”又将一次次上演……
数据说话:
■ 《中国家庭教育消费报告》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家庭教育月消费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44%,其中学前教育阶段消费成为除大学教育消费以外最大的支出项,小学生成为参加培训班最主要的人员,超过80%的家长希望孩子在小学阶段参加培训班。
■ 从 2011年至今,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的教育消费纠纷案件持续递增,2011年近60起,2012年100起,2013年截至5月底44起……
学生不适应辅导班 家长心疼孩子上课远
家长跟风报班 出尔反尔损失大
黄女士的儿子轩轩今年刚满3岁,为了培养孩子的英语学习兴趣,黄女士在家附近的一家幼儿英语培训机构报了名,并交纳了一年120课时共计1万元的培训费。
没想到,上课时轩轩完全不适应授课听讲方式,经常哭闹并试图走出教室,不仅影响授课效果,也影响了同班其他孩子的正常上课。
有过几次不愉快的上课经历后,黄女士决定给轩轩退班。而且,黄女士一家因故要搬到另一区域居住,孩子过来上课也会不方便……不过,让黄女士郁闷的是,培训机构认为双方的合同中明确写着“费用一旦收取概不退还”,他们同意轩轩退班但拒绝退费。
随后,黄女士向工商部门查询得知,该培训机构经营范围是咨询服务并没有英语培训项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缺乏资质,双方的培训合同无效,要求退还剩余学费8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现行法律法规未对英语培训机构资质予以强制性规定要求,双方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最终判决驳回了黄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专家说:
家长在为未成年子女报班前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兴趣爱好,如果盲目跟风报班,又因自己原因退班的,除非在合同中约定了中途退班的单方解除权,否则都应向培训机构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
目前我国大多数培训机构采取在工商注册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形式提供培训服务,服务内容可以包括考研、英语、司法考试、艺术类培训等等,所以家长单纯以培训机构未经特别审批不具备培训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课表安排不一致 课程无故被取消
培训班名不副实 家长维权要及时
虽然家里并不宽裕,但看到同事朋友都给自家的宝宝报了早教班,林女士决定哪怕花再多钱,也不能让孩子在起跑线上就比别人落后一步……
林女士的儿子小健今年两岁,在给孩子找到一家自称某国际金牌早教国内授权经营店的早教中心后,她毫不犹豫地就签订了《宝贝课程销售协议》,并交纳了一年的培训费1.5万余元。
然而,几次课下来,林女士发现实际课程与课表安排并不一致,且时常约不到课,更有几次课全班仅有小健一人上课……
这让林女士非常生气,她觉得早教班这么不负责任,根本无法达到预期早教效果,更让林女士恼火的是,有一次明明按课表带着小健去上课,却发现教室空无一人,经询问才得知当天课程已被取消。
几次课后,林女士认为早教中心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要求与其解除协议并退还剩余培训费,而早教中心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
一个月后,当林女士再次前往索赔时,早教中心经营地已是人去楼空,无奈的林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早教中心作为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义务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课程内容提供教学服务,擅自取消课程,停止服务,已构成严重违约。最终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教育协议,早教中心退还剩余课程款1万余元。但因该早教中心已搬离注册经营地,实际经营地不详,法院适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了此案,早教中心的行为造成林女士无法及时退赔,现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专家说:
在培训机构实际提供课程与合同约定课表内容不一致时,培训机构已构成违约,造成损失的,家长可以要求赔偿。
家长如果对授课师资、教学环境等有一定要求,应尽量在签订协议前与培训机构沟通,争取在协议中以特别约定的形式予以明确,避免因此产生纠纷。
本案中,早教中心收取培训费用后擅自搬离经营地点或撤店,客观上增加了家长维权的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且此类案件即使经法院裁判,也存在执行不了的风险,家长们要特别注意。
追究家教没资格证 对培训效果不满意
培训效果不理想 想要退费有点难
马先生的儿子小诺初二期末考试成绩不太理想,对儿子期望颇高的马先生决定为小诺聘请个人家教进行辅导。
经朋友介绍,马先生找到了在北京某高校读博的陈某。据说陈某教授初中数学很有一套,还能帮忙找齐其它科目的培训老师,经他们辅导的学生大多成绩提升很快,只是收费较高。
望子成龙心切的马先生很快与陈某达成口头培训协议,经过一学期的辅导,马先生在交纳了近10万元课时费后发现小诺的考试成绩并没提高。
马先生作为小诺的法定代理人,以陈某没有教师证私自授课乱收学费且未达到培训效果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课时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存在事实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是否持有教师证并非个人家教的必备资质,在双方对课时收费标准协商一致,并对培训效果未进行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小诺已接受所交纳课时费的培训课程,陈某亦提供了相应的教育服务,最终判决驳回了小诺的全部诉讼请求。
专家说: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个人家教资质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聘请个人家教时应注意签订书面教育培训合同,以便明确教学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应包括课程内容条款、课时计时与收费标准条款等。如果需要,还应约定培训效果条款。
如果只看到他人接受培训后取得了好成绩,却未在合同中约定培训效果衡量标准,最终未达心理预期成绩的,家教老师亦不承担责任。
特邀专家 焦景收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事法律风险管控专家。
专家提示:
暑假报班要“多个心眼”
现在北京的培训班有几千家,其中有应试、素质教育、职业技能等多种性质。时值暑期,各种培训班吸引着许多学生,学员与培训班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也最容易在这个时候发生。家长们应该提高警惕,谨防被忽悠。
1、别信广告吹嘘。很多培训班喜欢打着名校、名师的旗号进行宣传,“特级教师”“考试包过”,各种宣传层出不穷,而实际上存在很大出入。家长们应注意核实情况,最好到授课地点实际查看一番,除了考察资质、师资、收费等事项外,对场地过于简陋、教具不齐全的培训班更要留心,切勿在宣传人员的“花言巧语”下冲动消费。
2、谨防试听噱头。许多培训班都以先“试听”再交费的方式来吸引家长,可家长们一旦交了全费,再对教学质量不满意或孩子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学习要求退费时,办学方则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
3、注意签订协议。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培训班前,应对培训班的教学时间、报名费、课时费、资料费以及退费等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并签订相关协议。特别是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及退费条款,应格外留意。
4、当心霸王条款。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往往在合同中隐藏陷阱,而消费者也时常不仔细查看合同,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家长们要关注合同中是否加入“学员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费手续”或“扣除相关学杂费后退还部分款项”等不平等格式条款。
5、注意索要票据。消费者在签好培训协议后要索取正规发票,对教育培训机构发放的招生简章、广告宣传单等有关资料,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此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