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官员固然应比普通人显得“更有道德”,但“更有道德”应体现在什么方面,却值得推敲。对于握有公权力的官员来说,其道德感体现在“公德”和“私德”两方面,两者兼顾当然很好,但很多情况下不一定能兼顾,因为“私德”靠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社会舆论来调整,而“公德”要靠约束权力的种种制度机制来保障。如果能严格地把官员的道德优势界定在使用权力上,很多争议问题就会迎刃而解。